又到了每年一度的“315”時間。在這個節骨眼,克萊斯勒(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向質檢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自2015年3月2日起,召回部分進口牧馬人。據悉,召回原因是部分車輛在特定條件下,電加熱後視鏡線路的接線插頭可能被腐蝕,導致電加熱後視鏡功能失效,存在火災隱患。長城汽車也因部分哈弗H5的燃油泵在高負載、大電流工況下會出現異常電腐蝕磨損現象,存在安全隱患而展開召回……
2月以來,已有9家車企陸續發佈了缺陷汽車召回公告。北青記者調查發現,汽車內重要零部件的缺陷已成為汽車召回的最重要因素。
汽車,本應是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交通工具,卻總因零部件存在缺陷變身“馬路殺手”。
缺陷零部件危及生命
以高田氣囊引發的全球性大量車企的召回和供應商聯合汽車電子公司燃油泵問題造成的中國多家車企的召回,均表明瞭單個汽車零部件對車企産品的影響力之大是不容忽視的。據悉,疑似因高田氣囊故障所導致的死亡事故已經增加至5人,致死事故的疑似原因均為氣囊發生裝置爆炸,碎片擊中受害者。
以長安福特翼虎與一汽-大眾速騰為代表的“斷軸門”也成為近年來缺陷零部件給車主帶來危害的典型事例。自2013年至今,全國各地陸續出現因翼虎斷軸而引發的多場事故,好在事故發生時,車速不是很快,未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同有斷軸“功能”的一汽-大眾速騰在新年伊始,又曝出兩起斷軸事故,因事故車主發現問題及時,未造成人員傷亡。
早年因錦湖、韓泰輪胎引發事故的當事人就沒那麼幸運。錦湖輪胎“一日一爆”的頻率讓部分車主遭遇高速驚魂,而韓泰輪胎更是因為新輪胎品質缺陷造成過11人死亡、44人受傷、車輛嚴重損壞的特大交通事故。
“包括汽車及其配件等在內的消費品品質安全,也正日益受到世界各國的關注和重視,每時每刻都牽動著億萬消費者的心。”中國消費品品質安全促進會駐會副理事長王鐵夫向記者表示。
缺陷零部件“遍佈”車身
根據對近年的汽車召回統計得出,汽車産品的缺陷大致分為四大塊。
傳動系統零部件缺陷。比如轉向、制動系統零部件突然斷裂,如助力泵滲漏、ABS泵卡滯等,導致汽車部分或完全失去轉向或制動能力;燃油系統零部件如燃油管路、燃油箱等連接不良或發生破裂,尤其是在碰撞事故中容易破損,可能導致燃油滲漏和汽車起火;發動機零部件如燃油泵、加速踏板等突然發生故障或失效,可能導致汽車突然熄火或加速;發動機冷卻風扇葉片突然斷裂,可能導致維護人員受傷;
電器儀錶配件缺陷。如風擋雨刮器裝置失效或電機過熱,導致駕駛員視線不好或汽車起火;汽車電氣或電路系統短路或斷路,可能導致汽車過熱、起火或照明不好;車輪或輪胎裂紋或開裂,可能導致爆胎或車輛失控;
行走係配件與其他零部件缺陷。如車身結構件的腐蝕導致車身強度受到影響,影響碰撞安全性;車輛懸挂系統的零件損壞,導致懸挂系統斷裂引發車禍;座椅或靠背在正常使用中突然失效,導致乘員可能受傷;
安全係零部件缺陷。如氣囊在應當膨開的情況下不膨開,或者在不該膨開的情況下膨開改為氣囊工作失效;安全帶斷裂導致人員傷亡等。
近年來,以上四塊零部件缺陷引發的汽車事故此起彼伏,其中,以電器儀錶配件引發的自燃及行走係零配件引發的斷軸事故居多。
車企應負起品質主體責任
面對缺陷零部件造成的汽車産品安全隱患,車企卻選擇以不同的態度應對。
一是,經過調查顯示,是消費者的駕駛習慣不當引發的事故,與公司無關。早前,德國大眾公司發言人稱,在中國對超過40起斷軸車型進行調查後發現,後軸縱臂斷裂均是由於車輛發生追尾撞擊後,車主繼續駕駛,沒有及時維修造成的。無獨有偶,長安福特也于早前向媒體發來官方説明函,表示多起事故均為交通肇事引起,而非車輛産品品質問題。其希望廣大網友能以事實為基礎,遵守法律,不傳謠、不信謠。
另一種是車企及時召回存在安全隱患的車型,通過免費的形式將問題零部件替換或修理作為解決方式。例如,梅賽德斯-賓士日前公佈召回2014款賓士G級汽車,並對受影響車輛進行免費檢查,在必要時免費更換相應的零配件以消除風險。長城汽車召回部分H5車型,並將對召回範圍內的車輛免費更換改進後的燃油泵總成,以消除安全隱患。
去年2月,阿斯頓·馬丁宣佈召回1.7萬輛跑車,並揭露是一家中國零部件供應商使用假冒塑膠材料,造成車輛油門踏板臂可能斷裂,增加車禍風險。阿斯頓·馬丁女發言人薩拉·卡拉姆稱,公司將“儘快”將油門踏板臂生産從中國轉移至英國。相反,在高田“氣囊門”事件發生後,豐田高層則表示會支援高田,並稱豐田從來不會拋棄供應商,相反,會首先幫助他們走出困境。
質檢總局缺陷産品管理中心主任陳玉忠對記者表示:“召回是汽車企業的主體行為,一個企業能夠發現相關的缺陷,説明這個企業有能力。而且,有些問題確實還是要開展缺陷調查,進一步進行確定,從源頭剷除。”陳玉忠表示,10年來,尤其是2012年以來,在汽車召回數中,受缺陷調查影響的召回量逐步增加。 這説明,一方面,汽車産品的複雜性在增加;另一方面,要求企業更加負起品質主體責任。
缺陷零部件已納入召回範疇
2014年10月初,國家質檢總局網站公佈了《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首次將零部件生産者納入産品召回管理辦法中。
與此前的《召回條例》不同,《意見稿》明確提出,“經營者、汽車産品零部件生産者應當向質檢總局報告所獲知的汽車産品可能存在缺陷的相關資訊,並通報生産者”。“質檢總局和受委託的省級質檢部門開展缺陷調查,可以進入生産者、經營者、零部件生産者的生産經營場所進行現場調查”。“零部件生産者違反本辦法規定不配合缺陷調查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至此,《意見稿》明確將汽車産品零部件生産者納入汽車召回管理範疇。
不過一不願透露姓名的上海大眾、上海通用零部件供應商指出,1萬元-3萬元的罰款對零部件企業而言不痛不癢,無約束力。另外,我國零部件實施召回雖然加大了對零部件企業的規範力度,但如果某一零部件企業的産品真的因缺陷被召回了,多數情況下國內車企就會改選新的供應商,這對我國原本就基礎薄弱的零部件企業來説會遭到致命的打擊。
另外也有其他零部件商表示,為了適應更高的國際品質標準,公司在設計中或將添置複雜的檢測設備,而這些舉措都增加了生産成本,甚至最終可能導致消費者購車價格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