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為滿足保險消費者對保險單“即時生效”的需求,刪除了老版保險單中“次日零時生效”的約定,遵循契約自由原則,允許投保人在“零時起保”或者“即時生效”之間做出選擇,允許有條件的保險公司自行設計投保單。
對於車主來説,新年利好消息不斷。2月3日,保監會下發了《關於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 (下簡稱《意見》),正式啟動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同時,作為商業車險條款費率改革的配套措施,緊接著2月4日,保險業協會就發佈了《2014版商業車險行業示範條款(徵求意見稿)》(下簡稱《新版條款》)及配套單證,即日起正式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保險業內人士表示:標準化、個性化並存的商業車險條款體系,是今年改革的亮點所在。
投保看車型 解決“高保低賠”
新條款確定了從原先的“保額定價逐步過渡到車型定價”,也就是説,以後即使是同樣售價在20萬元的兩款新車,會因自身零配件價格不同、出險率高低而導致基礎保費差異較大。
此前,機動車保費一般直接參照新車購入價格,一般同等價位的車型,保費金額幾乎一致;即便是使用了五六年,殘值只余5萬元的舊車,在投保商業險時也要按照其15萬元的新車價來繳納保險。但一經涉及出了事的理賠出險層面,由於各品牌零部件售價及維修價格相差巨大,車輛一旦報案理賠,車險公司將按照一般零部件報價理賠,或者折舊後的實際價格理賠,由此形成“高保低賠”和“無責不賠”的行業問題。
此次《2014版示範條款》合理確定了保險金額和賠償處理問題,明確約定車損險的保險金額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在發生全部損失時,按照保險金額為基準計算賠付。發生部分損失,按實際修復費用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試圖在條款中直接解決“高保低賠”的問題。
出險和違章記錄成重要指標
按照目前保險公司的逐年車險報價,各保險公司大都執行一年不出險保費打8折,3年不出險打7折。目前雖然每輛車的車險價格與出險次數掛鉤,但多年不出險的車主和一年出多次險的車輛,保費差距只在十幾元至幾十元。這種差距在高達數千元的商業車險保費中,並不會引起車主的過度重視。在車費率改革後,出險理賠和違章記錄都將成為重要指標。安全駕駛記錄良好的車輛,將有望打破最低7折的限制,出現更低的報價,而安全記錄差、經常出險的車輛則可能面臨保險費率的大幅上漲。
與此同時,據以往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國內保險公司汽車保險理賠款中,用於支付汽車零部件更換的金額佔比近七成。這種情況在未來可能被放大。保險公司相關人士指出,今後消費者購車除了看品牌,還要考慮車輛的零部件價格。在車險費率化改革後,一款車的保費將更多地取決於這款車的零部件更換價格的標準,即“零整比”。也就是説,今後購買同樣價位的車,零整比越高,就要承擔高額保費。如售價同樣在30萬元左右的一款賓士C級轎車和一款帕薩特領馭V轎車,前者的零整比為306%,後者的零整比為1273%,保費將可能相差幾倍之多。
此次意見明確提出,要“建立市場化的費率形成機制。要求財産保險公司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科學測算基準附加保費,合理確定自主費率調整系數及其調整標準。根據市場發展情況,逐步擴大財産保險公司商業車險費率厘定自主權,最終形成高度市場化的費率形成機制”。
目前,商業車險市場已存在較為嚴重的兩極分化。一方面,大公司資本實力強,分攤費用的能力強,資源、數據豐富,技術實力強;另一方面,小公司在資金、人力等方面比較匱乏,在利潤空間擠壓較為嚴重的市場上經營比較艱難。在今年的車險費改初期,可能會造成市場衝擊,競爭加劇、費率降低,在市場佔主體地位的大型公司(基本也是上市公司)會憑藉自身優勢進一步獲益。但未來,規模較大的車險公司將通過經驗成熟和用戶基數大等優勢,以品牌吸引消費者,而規模較小的車險公司以價格、服務方面吸引客戶,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模式。
新版條款將在今年5月,首批包括黑龍江、山東等6個省市率先啟動改革試點。
附加險濃縮至11個
新版條款和配套單證與現行商業車險條款及單證相比,主要在六個方面進行了重大改進和提升。
新規刪除了現行條款責任免除中爭議比較大的“駕駛證失效或審驗未合格”等15項條款,同時將三者險中“被保險人、駕駛人的家庭成員人身傷亡”列入承保範圍。
新版條款還厘清了歧義概念,減少消費者因對條款理解不當造成的糾紛。一方面,進一步明確了保險責任和除外責任的關係;另一方面,明確了“第三者”、“車上人員”的範圍。此外,新規還將現行的38個附加險整合為11個附加險,精簡優化條款體例,規範優化配套單證,便利消費者的閱讀和理賠。
除此之外,新版為滿足保險消費者對保險單“即時生效”的需求,刪除了老版保險單中“次日零時生效”的約定,遵循契約自由原則,允許投保人在“零時起保”或者“即時生效”之間做出選擇,允許有條件的保險公司自行設計投保單。此項修訂使廣大商業車險投保人、被保險人風險保障水準得到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