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以來,受石油輸出國組織未就減産達成協定等因素影響,國際油價持續下跌。12月12日,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降低國內成品油價格的通知。
同一天,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也對外發佈文件,將汽油、石腦油、溶劑油和潤滑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由1.12元/升提高到1.4元/升;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由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航空煤油繼續暫緩徵收。該通知13日執行。
來自國家發改委的通知稱,按現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測算,汽、柴油價格每噸可分別降低670元和640元,但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先於發改委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的通知》規定,自12月13日零時起,汽、柴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分別提高0.28元和0.16元,折合每噸影響汽、柴油價格分別少降500元和240元。兩項因素對衝相抵,國內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實際降低170元和400元。
事實上,這已是半個月內財政部第二次提高國內成品油消費稅,即便官方並未披露兩次上調成品油消費稅稅額帶來的新增財政收入,但根據國家統計局披露的中國汽、柴油和燃料油消費量,換算此次稅額提高金額,來自媒體的統計測算則顯示,上述三個油品消費稅稅額提高後,一年將新增稅收超過1000億元。
“這樣的稅制調整頻率可能帶來的作用有限,應該儘快將消費稅暫行條例上升至法律。”12月15日,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説。
半月兩次上調
中國成品油消費稅始於1990年代,中央政府在海南試點。當時海南開工成品油消費稅,並實現費改稅,海南省內取消所有收費項目。
2009年石油價格管理辦法出臺,成品油消費稅正式進入普通市民眼中,消費稅單位稅額汽油每升由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每升由0.1元提高到0.8元。
今年4月,有財政部官員表示,相比日本、歐洲等國,中國燃油消費稅比例仍有上調空間,政府將擇機再次上調燃油消費稅。
11月27日,國際油價暴跌,國家發改委兩次下調成品油價格,這給了財政部調增燃油消費稅的空間。於是,財政部兩次上調了稅費,政策相隔不足半月,國內的汽油稅負比例也達到了40%。
一次是11月28日,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的通知》。
通知規定,自2014年11月29日起,將汽油、石腦油、溶劑油和潤滑油的的消費稅單位稅額在現行單位稅額基礎上提高0.12元/升。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在現行單位稅額基礎上提高0.14元/升。航空煤油繼續暫緩徵收。
同時,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氣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車、汽車輪胎、酒精的消費稅;取消車用含鉛汽油消費稅,汽油稅目不再劃分二級子目,統一按照無鉛汽油稅率徵收消費稅。停止徵收成品油價格調節基金。
針對上一次提高成品油消費稅,財政部對外解釋稱,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後形成的新增收入,將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是增加治理環境污染、應對氣候變化的財政資金,提高人民健康水準,改善人民生活環境。二是用於促進節約能源,鼓勵新能源汽車發展。中央財政每年將安排專項資金,保障政府支援新能源汽車發展所需資金。
而時隔兩個星期,在國際油價跌破60美元時,財政部聯合國家稅務總局再度上調成品油消費稅,引發了外界的諸多疑問。針對市場聲音,財政部則對連續兩次調整成品油消費做出了解釋。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再次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是為進一步加強消費稅在治理大氣污染、促進街鞥減排方面的調控力度,合理引導消費需求。
針對財政部的解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所研究院汪德華表示:“半個月內兩次上調消費稅的原因,首先是考慮趁著國際油價持續下跌的窗口期,其次,可能是因為第一次沒有上調到位,沒有達到兩部委之前設定的調整目標,所以才會短期內再次調整。”
汪德華還表示,消費稅目前實施的是消費稅暫行條例,尚未上升到稅法,“所以只要報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就可以進行調整。”他説。
頻繁上調起爭議
對於國內的消費者來説,處於持續下降通道的國際油價似乎並未能換來低油價時代,而兩大部委的稅費調整政策也再度引發了市場對國內油價與國際油價的“脫軌”爭議。
一名大宗商品機構交易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國內成品油消費稅調整的標準並不透明,而財政部所指出的將新增財政收入用於節能減排的解釋,也很難真正打消廣大消費者的疑慮。
“比如以汽油消費稅為例,上次上調0.12元,這次上調0.28元,這個上調的標準是怎麼計算出來的?為什麼是上調這個價格,參考的依據分別是什麼,相關部門並沒有向公眾做出詳細的説明。”上述人士對記者説。
事實上,財政部短時期內上調消費稅的舉動引發了市場的另一猜測,若國際油價再度下跌,國內的成品油消費稅是否還會提高?但針對外界猜疑,財政部財科所所長劉尚希則表示,目前,沒有形成成品油消費稅和油價掛鉤機制的跡象,兩次提稅主要還是出於減少燃油消費的考慮。
“消費稅率會不會再次調整,取決於環境的改善,但短時間內再次上調的可能性不大。”劉尚希説。
外界除了對幾大部委“邊降油價邊提高消費稅”的政策調整存有疑慮外,令市場分析人士頗感意外的是,財政部與發改委之間針對國內成品油消費稅的對衝政策則堪稱“精準”。在11月28日油價下調窗口期,財政部的成品油消費稅增加幅度也與發改委計劃中的成品油價下調幅度一致。
“行政體系內部的稅制調整,看似簡單易行,決策高效,但也因此帶來稅制不夠穩定的弊端。這樣的問題,只能靠加快立法進程,將已有的各種稅收‘條例’甚至是‘暫行條例’,上升為更難以隨意改變的法律,才有望從根本上加以解決。”楊志勇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