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8日 星期六

委員建議將駕車玩手機入刑:比醉駕毒駕危害大

發佈時間:2014-11-02 08:49:52  來源: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少雷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昨天分組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針對草案中提出的擬取消9項死刑罪名以及猥褻男性、考試作弊、超載超速、制售假證構成犯罪等相關規定,部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時提出了建議。小編整理出與汽車生活相關的幾項建議。

  建議1 偽造機動車牌照入刑

  理由:近年此類犯罪行為增多

  草案修改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犯罪規定,將證件範圍擴大到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證件;同時將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等證件的行為以及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等證件的行為規定為犯罪。

  對此,董中原委員建議將“機動車牌照”與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一併增加到本款當中。理由是,近年來偽造機動車牌照的犯罪行為日益增多,應當將其列入需入刑的條款。

  建議2 毒駕”“盲駕”入刑

  理由:危害公共安全

  針對危險駕駛罪,劉政奎委員建議將“毒駕”納入其中。他認為,現在刑法對危險駕駛罪只規定了“醉駕”和“飆車”兩種行為,而“毒駕”同樣危害公共安全,現在對於“毒駕”處罰較輕,刑法處罰則是空白,應將“毒駕”入刑,以遏制當前“毒駕”的違法行為。

  白志健委員表示,所謂“毒駕”是指吸食毒品或者是興奮劑以後的駕駛行為。毒品包括興奮劑,比酒精更容易麻痹人的神經,有嚴重的致幻性。據相關的科研成果表明,酒後駕車人的反應能力比正常人滯後12%,而吸食毒品後駕駛則滯後21%,所以毒駕的後果遠比醉駕更為嚴重。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沈金強在此基礎上還建議對“玩弄手機或其他手持終端的行為”進行規定。他提出,現在在駕駛機動車時玩弄手機或手持終端的現象很嚴重。研究表明,在駕駛中玩弄手機和手持終端造成“盲駕”,比醉駕和毒駕更具危險性,危害程度更大,如果將此類行為入刑,相信會降低駕駛風險。全國人大代表蔣婉求也表示,中國擁有手機者大概80%都是低頭族,前不久便有一位駕駛員因在駕駛公交車時不停看微信,結果造成人身傷亡。

  -相關案例

  >>毒駕

  今年10月26日早上,滬昆高速南昌往上海方向,一輛保時捷卡宴SUV車頭嵌入一輛半挂車車尾2米多深,半挂車司機沒有發覺,高速向前拖行卡宴,直至過往車輛不斷鳴喇叭示意,半挂車司機才察覺有異,將車停下。隨後高速交警總隊民警趕往現場,將被卡在駕駛室裏的卡宴車司機救出,並送往醫院救治。對車輛檢查時,民警發現卡宴后座夾層中有紅色藥丸(麻古)數百粒、白色結晶狀物(冰毒)十余克。在隨後的尿檢中,卡宴司機傅某呈冰毒陽性。目前該案已移交上饒縣禁毒大隊處理。同時,高速交警將依法對傅某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作出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盲駕

  今年9月5日早上,公交車司機高某以時速70公里左右的車速行駛。車內監控視頻顯示,不到7分鐘的時間裏,高某4次掏出手機,一共低頭看了39次,幾乎是每低頭看一眼手機,再看一眼前方路況。有時候一次低頭的時間接近2秒鐘。有的媒體給高某算了個賬:如果以70公里的時速測算,高某看一次手機用1秒鐘,就意味著,他每一次低頭,汽車就開出去近20米。結果,就在高某看手機的時候,公交車與騎自行車的楊某發生碰撞,楊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警方調查認定,高某負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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