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即將臨近,我國推出的《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汽車三包”法規)實施也已將近一年。不過從中國消費者協會數據來看,“汽車三包法”實施以來,汽車消費糾紛投訴數量卻不降反增。有專家認為,汽車消費糾紛投訴增長説明消費者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未必是不好的現象。此外,在中國目前的汽車産銷量之下,今年上半年12643件的投訴量只是“冰山一角”。
從中國消費者協會此前發佈的今年第二期簡報數據來看,今年上半年,家用汽車消費糾紛持續升溫,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汽車(含零部件)的投訴12643件。與2013年上半年相比,投訴量增長了29.2%,其中品質、合同和售後服務的投訴量佔到八成多。“汽車三包”法規正式實施後,汽車類産品的投訴明顯增加。
在中消協收到的投訴案例中,主要有四類,第一是品質問題:輪胎起包、後橋、曲軸斷裂、新車內氣味怪異等。例如近期被曝出的一汽大眾新速騰“斷軸”事件,雖然國家質檢總局已于8月中旬啟動對該問題的缺陷調查,不過至今一汽大眾仍未有明確答覆。
第二是合同違約。緊俏車型加價銷售或附加裝飾等一些不合理的提車條件。三是不履行“三包”義務。湖北省襄陽市消費者彭先生投訴稱:他于2013年11月18日購買了一輛家用汽車,2014年3月在行駛過程中,該車發動機曲軸突然斷裂,發動機嚴重受損。彭先生找到商家,要求維修車輛,並承擔相關修理費用。銷售商家卻以該車是“庫存車”已在價格上給予優惠,不享受“三包”服務為由不給消費者進行維修。
四是強制購買保險,侵犯消費者的選擇權。2014年1月2日,消費者張先生在某汽車專賣店選中一款新車。但在付款時被汽車專賣店要求在該店購買3年的某保險公司車險,否則不給提車。張先生認為該店保險價格比較貴,為了能夠順利提車只好同意先購買一年,但4S店依舊不同意。張先生無奈只好投訴到消協。消協工作人員認為經銷商賣車搭售保險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經調解,經銷商同意張先生購車並無需在該店購買保險。
知名汽車分析師張志勇接受中新網汽車頻道記者採訪時表示,汽車糾紛投訴增長説明消費者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未必是不好的現象。而在中國龐大的汽車消費市場,今年上半年12643件的投訴量還是遠遠不夠的,投訴量應該更多才合理。同時,“汽車三包”法規實施剛剛一年,需要完善的地方還很多,例如,相關的執法部門執法力度和權威性還不夠,造成很多廠商忽視相關法律法規,所以在“汽車三包”法規實施近一年來,更多應該做的是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