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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馬4S店員工私賣零件獲利1.5萬元被判刑10個月

發佈時間:2014-08-27 10:07:0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孫思婭  責任編輯:王凡

  昨天記者獲悉,因將庫房內的零件私自出售獲利,寶馬4S店的售後服務部保修員王某被石景山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據石景山檢察院指控,2013年六七月間,王某利用在京順寶公司擔任售後服務部保修員,負責保管汽車索賠零件的職務便利,將庫房內部分汽車索賠零件私自出售給鄒某,獲得贓款15000余元。

  2013年8月4日,王某在單位員工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在訴訟過程中,王某的親屬協助其退繳贓款15000元。當天,王某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羈押並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逮捕。

  石景山法院經過審理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0個月。鄒某因涉嫌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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