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三男子駕車“碰瓷”敲詐勒索獲刑
記者從信宜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對一宗駕車“碰瓷”進行敲詐勒索的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3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12月,高州人李某、陳某經商量後,叫上同鄉李某新,密謀駕車到公路上以“碰瓷”的方式勒索他人財物。此後,3人各出資1700元租來一輛小車伺機作案。
2014年12月23日上午10時許, 被害人梁某萍駕車由信宜往廣州方向行駛,當行駛至硃砂鎮安莪路口路段時,李某、陳某和李某新駕駛上述小車,先駛近梁某萍的車輛故意製造響聲,後將梁某萍的車輛攔停。李某等3人以梁某萍的車碰到其汽車的後視鏡為由,威脅梁某萍,勒索得到500元現金。此後,3人故伎重施,強行索取了多名被害人1500~3000元不等。
信宜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某、陳某和李某新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威脅手段,強行索取被害人的財物,數額較大,故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3000元;判處被告人陳某、李某新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均處罰金2000元。(關家玉 通訊員陳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