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施救無異於趁火打劫
發佈時間:2015-11-12 07:33:48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建鵬
據報道,近日一輛挂車在汕昆高速公路廣西百色路段發生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聯繫施救隊拖車,結果被收取9600元高價施救費。百色市物價局表示,涉事的百色市道路清障施救隊存在亂收費情況,已責令其退還多收的錢。
車主在公路上發生事故,已經夠鬧心的了,還要被收取“天價”施救費,而且根本沒有選擇餘地。救援公司這種“獅子大開口”的行為,與趁火打劫有什麼區別?長期以來,我國汽車施救收費多由各救援公司自行定價,儘管很多地方實行了最高限價,由於沒有統一標準,仍存在一些救援公司亂收費甚至“天價”收費的現象,嚴重違背了市場公平交易原則。
從國外經驗來看,公路施救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很多國家的高速公路施救行為是由政府提供的,收取的費用一般只是所支付的成本。而我國公路施救領域還沒有放開,甚至一些地方為一兩家公司所壟斷,並沒有將其視作公益行為。因此,要想有效遏制“天價”施救亂象,必須打破壟斷現狀,規範拖車市場,實行明碼標價制度。相關部門也應增強服務意識,加強對清障施救服務收費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加大對交通事故多發路段的巡邏密度,嚴厲查處違規救援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