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歷城交警在對一輛未噴塗放大號的大貨車檢查時,發現駕駛員不但持C1證駕駛大貨,而且未隨身攜帶駕駛證、行車證,車輛也未年審,更有351條違法未處理。這些違法累計,駕駛員面臨著被記86分、罰款18850元的處罰。違法行為之多,連辦案的交警都被驚呆了。距離現在最近的一次違法是5月23日,最早的一次是2014年4月19日。
27日下午,歷城大隊交警仲宮中隊民警在南部山區518縣道巡邏時,遠遠看到一輛懸挂泰安牌照的藍色大貨車未按規定噴塗放大號,遂追上前進行檢查。
民警示意駕駛員張某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對方緊張起來,語氣支支吾吾,後來承認未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
經過檢查,民警發現藍色大貨上張貼的年審標誌,有效期到今年的3月,已經脫審兩月。鋻於張某未攜帶駕駛證、行駛證,民警暫扣了車輛,將張某帶回中隊進一步調查處理。
“剛開始時,為躲避處罰,這個駕駛員還不肯説出自己的真實姓名。”辦案民警梁春鈺説,經網上核查,發現張某雖然取得了駕駛資格,但所持駕照為C1本,並不具備駕駛大車資格,涉嫌駕駛準駕車型之外車輛。
民警隨即又在網上查詢了藍色大貨的違法情況,一查之下,連民警都被驚呆了,這輛車竟然有351條違法抓拍未處理。
梁春鈺介紹,駕駛員張某是泰安肥城人,現年26歲,從抓拍到的違法照片來看,駕車人絕大多數都是張某本人。違法項目包括在高速行駛不係安全帶,開車打手機、抽煙,為數最多的是超速行駛,在有些路段竟然連續三五天被抓拍。
“張某的這些違法全加起來,總計要記86分、罰款18850元。”梁春鈺説。
一旦車輛違法,交警會通過民生警務平臺發送短信通知車主,理論上駕駛員收到短信提醒後會在駕駛時注意遵守交通法規。為何還有一些被抓拍幾十上百次違法,被記近百分這樣的違法大戶出現呢?
民警介紹,這裡面有一些駕駛員交通意識淡薄,不拿守法駕駛當回事的原因。同時,也有一些駕駛員因為變更了聯繫方式沒有及時到車管部門變更登記,不能及時收到短信提醒的原因。比如刷新平度交通違法次數、罰款金額紀錄的車主孫某某,平度交警部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在後期更換過電話號碼,所以一直沒有收到資訊提示。
此外,民警介紹,因為數據的處理、回傳需要一定的時間,一個違法行為被抓拍後未必當天就能回傳到系統,這也是很多駕駛員收到幾天前甚至十多天前的違法短信通知的原因。
“按照公安部的規定,13個工作日回收的數據都是有效數據。”民警説。
如果車輛所有人收不到違法提示資訊,那麼如何避免車輛累計多次違法?“車輛在年審之前必須消除週期內的違法記錄,否則無法通過車輛年審。”工作人員説,還有一些車主也經常通過網上查詢系統,查看車輛的違法記錄並且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