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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出租司機2年內3次拒載將被停職

發佈時間:2014-08-01 11:09: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海燕  責任編輯:王凡

  據韓聯社7月22日報道,南韓近日出臺最新法令,規定計程車司機若2年內有3次拒載被揭發,將被取消計程車運輸從業資格。

  南韓國土交通部22日宣佈,南韓國務會議通過了《計程車運輸事業發展試行法令》,規定計程車司機如果2年內有3次拒載被揭發,將被取消從業資格並繳納6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3600元)的罰款。法令還規定,初次拒載被揭發時,需繳納2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200元)罰款;第二次拒載被揭發時將被罰停止從業資格30日,並繳納4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2400元)罰款。法令將於本月29日開始為期9個月的試行期,並於明年7月開始在南韓全國範圍內正式實施。

  新法令頒布以前,南韓計程車司機2年內累計扣3000分才會被停止從業資格,而拒載的扣分標準只有2分,並不足以約束拒載現象。

  新法令還對計程車的拼車、不合理收費、拒絕刷卡結賬等現象以違反次數進行了約束,違反以上現象3次以上的計程車司機將被處以6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3600元)罰款及停止20日從業資格的處罰,該司機所屬的計程車公司也將被停止部分業務18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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