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記者 李晶 功虧一簣的“佳士得入滬” 9月26日,對中國市場垂涎已久的佳士得終於在內地上演了拍賣首秀。這場拍賣成交率高達98%,40件拍品,除1件流拍外,其餘全部成交,成交額為1.54億元。佳士得過對中國市場的野心可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從2005年,北京永樂國際拍賣有限公司成立時,佳士得授權其使用“佳士得”商標,就被認為是佳士得“曲線”進軍內地市場的權宜之計。而在在2013年4月份,法國皮諾家族宣佈,向中方無償捐贈流失海外的圓明園青銅鼠首和兔首時,人們也紛紛猜測,這是佳士得為了進軍內地市場做得鋪墊。終於,一系列的努力後,佳士得如願以償地以“真身”進入中國內地拍賣市場。遺憾的是,雖然此次佳士得初戰告捷,但佳士得的文物夢卻沒有完全實現。對於《中國文物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規定:“禁止設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的文物商店或者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的規定,佳士得被擋在了古代書畫、近現代書畫與古董瓷雜這三大市場份額最大的板塊之外。 一粒義拍的“老鼠屎” 2013年4月20日上午8時02分,雅安市蘆山縣發生芮氏7.0級地震。一方有難,八方支援。藝術圈立刻開始行動,舉行了各種賑災義拍活動。匡時義拍募款357.6萬元,HIHEY.COM第一時間舉辦了線上拍賣與義拍,成交率達百分之百。趙涌線上更接連舉辦了三場“你我在一起 情係雅安”義拍專場。但就在藝術家和收藏家紛紛慷慨解囊時,藝術家方力鈞的一則微網志給大家潑了一盆涼水:“2008汶川地震,一百多名藝術家義拍八千多萬元,定向捐給青城山市,所有工作公開進行。至今日,青城山沒收到,善款不知所終。”隨後,多位曾捐出作品的藝術家也都對此提出了疑問:8472萬元去了哪? 在輿論沸沸颺颺的吵鬧聲中,29日晚,中國紅十字會網站公佈了“關於百名藝術家捐款使用情況的説明”,説明指出:“紅會科學合理使用100多位藝術家的捐款于博愛家園項目建設中,取得非常有意義的積極成果。” 但是,當時參與義拍的藝術家是希望把這筆善款定向捐贈給四川省都江堰市和阿壩州。藝術家們希望為災區的文化藝術建設貢獻力量,他們的設想包括捐建藝術學校、醫院和搶救保護羌文化等工作。可款項最後為何挪作它用? 對此,紅會並沒有説明。只是稱,雖未按指定項目使用,但與捐贈人意願總體一致。可惜這樣的説法顯然是掩耳盜鈴罷了。甚至有人公開指責紅會:“我們的捐款給郭美美買了幾個包啊?” 和2008年汶川地震時對比,2013年的蘆山地震時公眾的捐款熱情顯然下降了很多,紅十字會的惡劣行徑顯然是一顆老鼠屎花了一鍋湯。可問題在於,這顆老鼠屎為何久久不處理呢? 無厘頭的“上海工商局處罰拍賣行” 2013年8月份,上海拍賣行可謂集體經歷了一場地震。上海嘉泰、上海寶龍、上海嘉禾、上海道明等十幾家拍賣公司因為觸犯了《拍賣法》第22條而受到處罰,上海寶龍甚至因此歇業。而處罰的原因正是因為拍到了幾張拍賣公司自己的員工在舉牌。這在業內引起了熱議。 根據我國《拍賣法》第22條規定:“拍賣行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競買人的身份參與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並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競買。”同時,《拍賣法》第62條規定:“拍賣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第22條的規定,參與競買或者委託他人代為競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拍賣人給予警告,可以處拍賣佣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但是規定是為了防止拍賣公司又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情況,而非杜絕拍賣公司作為服務者在拍賣過程中的正常活動。 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法律諮詢與理論研究委員會委員劉雙舟對《拍賣法》22條做了詳細解釋,“1.拍賣人不得以競買人的身份參加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2.拍賣人不得委託他人代表拍賣企業參加競買;3.拍賣企業的工作人員不得以自己名義參加競買;4.拍賣企業的工作人員不得委託他人代為參加競買;5.禁止參加的拍賣活動限于拍賣人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6.禁止競買的範圍限於以拍賣人的名義或拍賣人工作人員的名義,為拍賣人的利益或為拍賣人工作人員的利益而從事的競買活動。” 這意味著,拍賣公司員工在場內舉牌為別人競買是可以的,但拍賣公司的員工委託他人在場內舉牌替自己競買是不可以的。劉雙舟也表示:“工商局不可能因為第一種情況而罰款,因為它不違法。”但是,上海嘉禾拍賣公司的總經理魏輝説,正是這種不違法的情況遭到了處罰。 另有人懷疑工商局對拍賣公司處罰是假,借機打壓拍賣公司趁此圈錢才是真。“如果出於規範拍賣公司的目的,幾萬塊錢的罰款足夠了。如果一定要上百萬的罰款,顯然工商部門的目的不是規範市場。”上海泓盛拍賣總經理趙涌直言不諱地説。 萬達重金拍畢加索名畫的連鎖效應 2013年11月5日(北京時間),萬達集團在紐約佳士得以2816.5萬美元(折合人民幣1.72億元)的成交價購得畢加索代表作之一《兩個小孩》。“中國首富買畢加索”的消息迅速在國內傳播,輿論譁然。萬達集團藝術品收藏負責人郭慶祥也坦言:“支援的,質疑的,冷嘲熱諷的,各種聲音都有。有媒體的文章更説我們是“土豪燒錢”,“高價買回一件連專業人士都聞所未聞的作品,實在是當了‘冤大頭’。”但郭慶祥認為,畢加索的《兩個小孩》,是其晚年的精心傑作,老來得子的喜悅寫照,畫面裏充滿了人世間最純潔的親情和愛情,是一首生命的讚歌。可以説,是人,都能感染到其中的珍貴,這才是藝術最本質的東西,至高無上。這個時候還談值不值錢,值多少錢,那已經是愚蠢的小畫商們的算計了。 在2013年,企業收藏可謂一窩蜂襲來,很多高價拍品都可見企業收藏的身影。作為國內投資藝術品最為成功的企業之一,萬達集體的重金購買畢加索,似乎也具有一定的指示意義。根據國人熱愛跟風的習慣,我們有理由相信,此後以萬達為代表的國內企業,會開始把藝術品投資的眼光從國內投向國際。但需要注意的是,作為中國首富的王健林不是什麼人都能仿傚的,更何況他與郭慶祥的組合也實屬難得。想要複製萬達的成功,企業家們還需要多思量點。 無可奈何的“錢鐘書書信手札撤拍” 2013年春拍,中貿聖佳計劃在6月22日拍賣的“也是集——錢鐘書書信手札專場”非常引人注目。因為此專場包括了60件錢鐘書毛筆書信,13封楊絳鋼筆書信以及6封錢瑗鋼筆書信。這些書信都是與香港《廣角鏡》雜誌社總編輯李國強的書信往來。另外還有兩部錢鍾書、楊絳的手稿,一部是207頁箋紙鋼筆《也是集》手稿,另一件是楊絳6頁《幹校六記》校勘,計劃上拍的錢鐘書、楊絳、錢媛書信及手稿等作品,共計109件。而且這些作品屬於首次最大規模曝光。此外,北京傳是也將上拍一件錢鐘書信札,而北京保利則擁有三件錢鐘書、楊絳的書信。 得到這樣的重量拍品,拍賣公司自然很高興,可這卻惹惱了錢鐘書的遺孀楊絳先生。她公開發表聲明。堅決反對自己和家人的私人書信被拍賣:“希望有關人士和拍賣公司尊重法律,尊重他人權利,立即停止侵權,不得舉行有關研討會和拍賣。否則我會親自走向法庭,維護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權利。” 此事迅速引發輿論熱議。在拍賣公司與楊絳先生的紛爭中,輿論幾乎一邊倒地支援楊絳先生。雖然也有法律學者發表言論稱,從法律角度看,拍賣公司並無撤拍的義務,反對情感高於法律。但是,面對一位受人尊敬的學者,一名102歲的老人,楊絳的情感訴求如果被拒絕,在道德上拍賣公司顯然居於下風。所以,拍賣公司只有無可奈何地撤拍了。 《功甫帖》懸疑 如果説2013年的賀歲大片《私人訂制》讓人不忍直視,那麼為收藏愛好者量身打造的“功甫帖真假案”一定足夠精彩。先是2013年秋拍中,知名收藏家劉益謙在紐約蘇富比以822.9萬美元(約5037萬元人民幣)拍下蘇軾《功甫帖》,成為業界關注的焦點。輿論讚揚它“傳承有序,真實可靠。” 可是,僅僅過了3個月,事情就峰迴路轉。先是上海博物館的三位專家質疑蘇軾書法的真實性,讓業界頗感意外;隨後,藏家劉益謙發佈聲明,稱在競拍該作品之前曾請專家做過鑒定,並無真偽之疑,並稱蘇富比將成立特別小組,邀請全球專家對《功甫帖》的真偽問題進行研究討論;隨後,蘇富比拍賣行又通過官方微網志表示,堅持“功甫帖”為宋代詩人蘇東坡的作品。一時之間,各種説法見諸報端,令人眼花繚亂。就在元旦當天,上海博物館書畫部三位研究員鐘銀蘭、單國霖、淩利中公佈“《功甫帖》為偽作”的完整研究報告。報告認為,蘇富比《功甫帖》鉤摹自《安素軒石刻》之“拓本”,缺失了蘇書穩健渾厚特質,尤其是出現了種種非自然書寫的特徵,與蘇氏書藝差距甚遠。石刻中不甚自然的牽絲、飛白、散毫、枯筆等運筆與筆觸,出現在蘇富比《功甫帖》。 對蘇富比方面稱:“《功甫帖》曾為張珩、徐邦達二位鑒定大師錄入書中,都認為是真跡。”的説法,單國霖在其研究報告中指出,張珩當時看到的是影本,精緻程度無法纖毫畢現,存在誤判。徐邦達沒有明言他是否看到過《功甫帖》原跡,其“《功甫帖》為第二幅,雖只九字,極為神采”評價,有可能錄自清末李佐賢《書畫鑒影》。 報告公佈後,劉益謙認為報告更偏向於是三位研究館員的個人學術論文,而不是上博的職務行為,屬於學術爭鳴,很正常。 此事件目前還沒有定論,但它有兩點值得關注。一是,對於從來不插手民間收藏的官方博物館,為何此次一反常態?這是否會引發官方博物館對民間收藏的監管值得思考。第二,據劉益謙還透露,如果最後證明是偽本,會與蘇富比進行交涉甚至退貨。因為蘇富比有規定,兩個國家級研究員出具不同意見,可以妥善處理有問題的拍品,而國內拍賣公司尚無類似條款。《功甫貼》之後,是否也能促進國內拍賣公司進行相關條款的設立呢?也許《功甫貼》就像在巴西輕拍翅膀的那只蝴蝶,幾個月後,中國的拍賣市場會因此掀起一場龍捲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