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5月28日電(記者周文其)香港法律界多位知名人士28日表示,全國人大當天通過的涉港決定完全合憲、合法、合理。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的有關言論實屬雙重標準,不符合事實真相。他們強調,涉港國安立法不會損害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不會影響香港市民合法的權利和自由。
當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此前,蓬佩奧揚言涉港國安立法“破壞香港自治和自由”。
香港專業人士協會創會主席簡松年律師表示,全國人大的這一決定遵循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有關規定,體現國家切實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堅定信心。根據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獲得授權,將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行動。
“一些香港反對派和外國政客口中的香港自治實質是‘全面自治’‘完全自治’,與高度自治的含義完全不符。根據有關國際人權法和國際人權公約,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對人權自由進行合理限制,這符合國際慣例。根據全國人大的決定,涉港國安立法主要針對的是極少數犯有嚴重罪行的人,不會影響香港市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簡松年説。
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會長王吉顯表示,美國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有繁多、嚴格的法律,但卻指責中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當舉措,這實質上是以雙重標準看待相關議題,與事實真相完全不符。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蓬佩奧的言論是干涉中國內政,違背國際法和國際關係準則。
香港與內地法律專業聯合會會長陳曉峰強調,一些香港反對派和外國政客是故伎重施,意圖以偏概全,販賣恐慌和仇恨。根據全國人大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制定相關法律時將尊重、保障人權,不會損害香港市民已經享有且受到香港基本法保障的言論、新聞、集會等自由。
多位香港法律專家認為,涉港國安立法將為維護香港繁榮穩定提供關鍵支撐,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香港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表示,任何一個國家必然有維護本國國家安全的法律。任何人都不會否認,香港現有的法律不足以處理維護國家安全的事務。去年以來,香港確實存在嚴重的公共危險,顯然構成了對國家安全的威脅。這一背景之下,需要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已成為常識。
他指出,全國人大這一決定就是為全面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大家沒有理由對它的前景感到悲觀。
香港特區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表示,“修例風波”以來,暴徒肆意堵路、縱火,揚言“港獨”“自決”,反對派政客配合境外勢力插手香港事務,威脅國家主權安全,損害香港繁榮穩定。在這樣的形勢下,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香港基本法和有關決定制定相關法律,將推動香港特區更好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責任,有利於維護香港長治久安和市民福祉。
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表示,香港特區現行法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難以有效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存在不健全、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只有儘快制定並頒布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才能讓執法機構更有效地防範和遏制分裂國家、暴力恐怖活動等惡行,讓香港重回繁榮穩定的正軌。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強調,每個國家都擁有制定維護本國國家安全法律的權力,全國人大從國家層面推進涉港國安立法完全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相信相關法律將來能夠有效打擊“港獨”“黑暴”及恐怖主義等行徑,補充香港現有法律的不足,促進香港重振經濟,市民安居樂業。他呼籲全港市民都應當和“黑暴”“攬炒”切割,團結一致支援全國人大有關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讓香港重新再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