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79票贊成!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高票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莊嚴的人民大會堂萬人大禮堂,掌聲雷動。
“隨著民法典的通過,中國進入了民法典時代。”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孫憲忠代表熱淚盈眶。這位長期參與民法典編纂工作的民法學者感慨地説:“這不僅是我們每一個民法理論和實踐工作者歡呼雀躍的大事件,也是全中國人民衷心期盼的重大事件。在民法典的保障下,我國國家治理、經濟發展和人民權利保障的能力和水準必將獲得本質的提升。”
作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市場經濟的基本法”,也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通過,引發代表委員熱議。
給每一個人帶來充分的權利保障
“民法典的通過,對每一個人來説,都是十分重要的,因為它可以為每個人的生活提供充分的法律保護。”江西省僑聯副主席、景德鎮陶瓷發展中心主任于集華代表認為,民法典物權編、合同編的有關規定,“有利於保護僑商的固定資産,有利於在全社會形成一種嚴格履行合同的契約精神,凸顯了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
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徵夫委員看來,民法典在相當大程度上完善了中國的法律體系特別是民事法律體系。同時,它將“更好地保護私權,規範公權,在公私權之間劃出了界限”、“民法典更加強調了人的地位,人格權單獨立法、獨立成編,前所未有,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觀”。
“民法典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範合理、內容協調一致,是一部準確體現中國特色,具有堅定人民性、鮮明時代性、突出實踐性的好法典。”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趙素萍代表表示。
來自廣東省三水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王濤代表認為,民法典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民事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確立了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則,並將綠色原則確定為民法基本原則;反映網路時代特點,回應技術發展需求,充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有助於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推動國家治理向著更高水準邁進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此前因民事法律行為制度、物權制度、合同制度和侵權責任制度先後設立單行部門法,存在諸多法條衝突。”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委員表示,民法典通過彌補體系缺漏、去除體系重復、消解體系衝突,進一步完善了民商事領域的基本法律制度和行為規則,有利於維護交易安全和市場秩序、促進公平正當競爭、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
民進湖北省委會主委、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代表説:“民法典的制定是尊重民意、廣納民智、贏得民心的好典範,凝聚了14億人民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堅定信念;民法典的出臺將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的一件大事。”周洪宇代表認為,“這部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民法典,必將使國家治理能力提升到新的高度,實現制度優勢向國家治理效能的不斷轉化,也將為人類法治文明進步貢獻中國智慧、提供中國方案”。
“民法典的編纂不是對以往生效單行法的簡單堆砌,而是結合了我們所處時代的特點,以及社會長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新問題、新情況,在總結現行立法和司法經驗的基礎上,進行的制度完善、設計和創新。”江西省律師協會副會長馮帆代表表示,民法典統一了民事審判領域的司法規則,有效處理了當前私法規則眾多且重復矛盾的問題,對於解決民事糾紛提供了基本的準則,對於保障司法公正、規範民事法律行為極為重要。
讓民法典的精神深入人心
“有幸參與民法典立法,看到法典走到今天,感觸很多很深。”全國人大農業農村委委員王超英代表説,當前,我國有270多部法律,相對立法力度,法律實施仍需加強。民法典通過後,要加強普法宣傳,特別是要讓各級領導幹部和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辦事,依法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紮實推動法律實施,把良法真正變成善治。
來自上海代表團的殷一璀、劉曉雲、丁光宏等代表表示,民法典是全體公民行為的基本法律,要通過集中宣傳和普及宣傳等多種形式,提高宣傳品質水準,讓民法典的精神深入人心,讓老百姓看得懂、記得住、用得上,確保法律取得實實在在的社會效果。
趙素萍代表建議,跟進做好民法典的法律解釋等工作,尤其是針對實踐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細化解釋相關規定,使法律實務界準確適用;充分發揮人大職能作用,加強和改進人大對司法工作的監督,確保民法典能夠得到有效實施,真正成為新時代保護人民民事權利的好法典。
(本報北京5月28日電 本報記者 靳 昊 劉華東 陳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