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百科全書”,你能用上!

文章來源:新華網 發佈時間:2020-05-28 05:01:12 責任編輯:趙超
作者:吳雨、羅沙 來源:新華網 2020-05-28 05:01:12

新華社北京5月27日電  題:這本“百科全書”,你能用上!

新華社記者吳雨、羅沙

這幾天,民法典草案成為全國兩會代表委員討論的熱點。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民法典,與每個人息息相關。前男友電話騷擾是否侵犯隱私,洩露網購資訊算不算侵權,高空拋物誰來負責,這些均能從中找到答案。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快打開這本“百科全書”,一起學習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熱點問題一:前男友頻繁電話騷擾是否侵犯了我的隱私?

答:很可能是。

草案規定,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草案還對侵害隱私權的行為作出了進一步規定,其中明確提到不得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全國人大代表、陜西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方燕認為,隱私權是一項重要的人格權。進入資訊時代以來,出現了很多侵犯人格權的新形式,民法典草案回應了網際網路、大數據時代對人格權保護的需要。

熱點問題二:電商平臺未經同意、未經加工便把我的資訊提供給其他機構是侵權嗎?

答:很可能是。

草案規定,未經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個人資訊,但是經過加工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全國人大代表、雲南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張慧認為,在大數據産業快速發展的今天,數據採集和共用的方式日新月異,既要鼓勵數據的開放共用,也要加強對個人資訊的保護力度。

熱點問題三:老公背著我借了鉅額債務並賭博輸光了,我要還錢嗎?

答:應該不用。

草案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産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方燕代表認為,夫妻共同債務一直是婚姻法中的爭議點,2018年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明確了夫妻共同債務“共債共簽”的原則。民法典草案進一步明確夫妻“共債共簽”原則,防止婚姻關係中一方以個人名義舉債,導致另一方負債這種“坑配偶”的現象發生。

熱點問題四:路人從我家樓下路過時被拋下的花盆砸中,無辜的我要負責嗎?

答:如果查清責任人或有證據證明與此事無關,可不用。

草案明確了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還規定有關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青島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宋遠方認為,近年來,高空拋物、墜物致人損害的事件屢屢發生,對人民群眾人身財産安全,甚至公共安全都有很大的危害。民法典草案明確了各方責任,既可以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也有利於督促相關方自覺履行職責義務,預防和減少此類行為的發生。

熱點問題五:我已經有了一個孩子,還可以再收養孩子嗎?

答:同時滿足其他收養條件時可以。

草案明確了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的條件,其中一條是“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方燕代表認為,這是基於全面放開二孩政策而做出的調整。

熱點問題六:我在單位遭遇領導性騷擾,單位有責任制止嗎?

答:有。

草案規定,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採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 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

張慧代表表示,明確了用人單位防範性騷擾的義務,很大程度上有利於預防和減少性騷擾行為的發生。

針對下一步民法典落地實施,多位代表提出建議:

方燕代表建議,做好民法典生效與其他部門法廢止過程中的銜接工作,保證法治的統一性、連續性、穩定性。她將和廣大律師一起學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並積極向全社會進行普法宣傳,儘早使民法典“落地生根”,在全社會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宋遠方代表建議,加大對法律的宣傳和普及,在立法後儘快全面展開民法典釋義和相關解讀。同時,儘快部署推進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全面清理工作。

張慧代表建議,民法典在普及過程中,應關注到我國有56個民族,建議結合民族特有的語言、風俗、生活習慣等,儘量用老百姓聽得懂的語言、看得懂的鮮活案例進行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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