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報告:讓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溫度

文章來源:中國青年報 發佈時間:2020-05-26 07:16:48 責任編輯:李高思
作者:王亦君 耿學清 來源:中國青年報 2020-05-26 07:16:48

幾乎是“史上正文篇幅最短”的兩高報告,用案例、數據、圖表等“幹貨”呈現了我國司法進程中不平凡的一年。

25日下午,在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的最高檢工作報告中, 用一段話、幾組數據分析了從1999年至2019年,20年間我國刑事犯罪情況的“升降”數據,報告附件中還用圖表清晰反映了主要犯罪趨勢。這種大跨度的歷史縱向分析,第一次出現在最高檢的工作報告中。

“一升一降”折射的變化

“1999年至2019年,檢察機關起訴嚴重暴力犯罪從16.2萬人降至6萬人,年均下降4.8%;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佔比從45.4%降至21.3%。與此同時,從嚴規範經濟社會管理秩序,新類型犯罪增多,‘醉駕’取代盜竊成為刑事追訴第一犯罪,擾亂市場秩序犯罪增長19.4倍,生産、銷售偽劣商品犯罪增長34.6倍,侵犯智慧財産權犯罪增長56.6倍。”最高檢工作報告指出。

暴力犯罪少了,重刑率低了,另一方面,一些新興犯罪多了。刑事案件類型變化的“一升一降”,折射了我國社會20年的變化:一方面,“社會治安形勢持續好轉,人民群眾收穫實實在在的安全感”;另一方面,“新型危害經濟社會管理秩序犯罪上升,表明社會治理進入新階段”。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主任王松苗表示,每年提請全國兩會審議討論的兩高報告既是重要的司法文件,也是司法政策的風向標,既書寫一個時期法治的進步,又記錄著整個社會的變遷。

王松苗表示,過去檢察機關主要通過嚴厲的刑罰懲治犯罪,追求高立案率、高羈押率、高起訴率、高判刑率。當前,在輕微刑事犯罪大幅攀升、佔據比例不斷抬高的情況下,貫徹謙抑慎刑司法理念則尤顯重要,“少捕慎訴”亟待有效落實。

2019年,各級檢察機關共對涉嫌犯罪但無需逮捕的嫌疑人決定不批捕113785人,對犯罪情節輕微、依法可不判處刑罰的決定不起訴144154人,對偵查、審判中不需要繼續羈押的建議取保候審75457人,較五年前分別上升32%、167%、279%。

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律師協會會長尚倫生評價説,最高檢工作報告中坦誠曬出不批捕、不起訴、取保候審的“成績單”,説明檢察機關拿出司法智慧和擔當,因應時代主題的切換,同時呼喚需要全社會法治共識的提升:依法嚴懲重判是法治,依法“少捕慎訴”是司法理念、特別是檢察理念的革新。

最高法報告連續七年提及冤錯案件

“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各級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714件,山東等法院依法糾正張志超等重大冤錯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今天下午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指出。記者注意到,這是2014年以來,最高法工作報告中連續七年提及典型冤錯案件並深刻反思,同時繼續強調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原則。

張志超案件同時寫進了最高檢工作報告: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對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討論“張志超強姦案”,認為原起訴、裁判證據不足,應落實疑罪從無原則,支援山東檢察機關提出改判張志超無罪意見。

近年來,最高檢相關負責人在各種場合反覆強調,要把秉持客觀公正立場作為新時代檢察機關履職的本質要求,堅決摒棄偏愛從重從嚴的傳統實踐,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檢察官依法履行指控證明犯罪主導責任,既是犯罪的追訴者,又是無辜的保護者”。

值得關注的是,2014年,“張氏叔侄強姦殺人案”寫進最高法工作報告,報告中表示,要從錯案中深刻汲取教訓,強化證據審查,發揮庭審功能,與公安、檢察機關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

此後,連續多年,最高法都會在工作報告中提到冤錯案糾正情況。包括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等。2017年最高法工作報告中提及聶樹斌案時指出,“冤錯案件的發生,讓正義蒙羞,教訓十分深刻”。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副主任陳志遠表示,為防止冤假錯案,我國的司法改革一直在行動,非法證據排除制度得到全面適用、防止刑訊逼供、推行司法責任制追究辦案者責任,這些措施極大推動了案件公正審判。2019年,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宣告637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751名自訴案件被告人無罪。

小案讓人明是非

“撞傷兒童離開遇阻猝死案”、“患者飛踹醫生反被傷案”、“微信群主踢群第一案”、“私自上樹摘楊梅墜亡案”……記者注意到,這些曾經在2019年備受社會關注的“小”案,寫入了最高法工作報告。

2019年9月,河南信陽一老人與男童相撞後試圖離開,目擊者孫女士在小區門口阻攔。爭執期間,老人心臟驟停倒地,搶救無效死亡。事發後,老人的妻子和兩個女兒將孫女士告上法庭。法院認為,孫女士阻攔郭某某的行為目的是了保護兒童利益,方式和內容均在正常限度之內,不具有違法性,不承擔法律責任。

周強在作最高法工作報告時説,對發生在公共空間案件的審理,人民法院兼顧國法天理人情,明辨是非,懲惡揚善。通過一系列案件審理,破解長期困擾群眾的“扶不扶”“勸不勸”“追不追”“救不救”“為不為”“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風險,堅決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橫誰有理”“誰受傷誰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讓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溫度。

張軍在作最高檢工作報告時説,2019年,檢察機關立足辦案引領社會法治觀念。指導地方檢察機關查明淶源反殺案、邢臺董民剛案、杭州盛春平案、麗江唐雪案等案件事實,依法認定正當防衛,引領、重塑正當防衛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深入人心。

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信陽市文新茶葉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劉文新表示,這些發生在群眾生活中的一個個“小案件”就是生動的法治教科書,法律堅定保護了善人善舉,情理法兼具的司法裁判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很契合,獲得人民群眾共鳴、點讚,司法機關用司法公正引領社會公正,傳遞了法治正能量,引領了道德新風尚,法治中國鼓勵公民做中國好人。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王亦君 耿學清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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