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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北京青年報 發佈時間:2018-03-10 12:49:46 責任編輯: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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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廢止“賣淫嫖娼收容教育”

高子程:收容教育不符合法律精神

關於賣淫嫖娼收容教育制度的廢止,高子程強調,“我看到有政協委員提到了這個,我很同意”。

高子程表示,賣淫嫖娼目前是可以由行政機關給予違法人員以半年到兩年的收容教育,“我認為這個應該修改,這在嚴打期間制定的政策有非常正面的意義,曾經發揮了很好的作用。但是在當下的環境下,繼續由行政機關來決定一個半年至兩年的、實際上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與目前國家的刑事法律政策不太相符,某種意義上可以説,這種處罰結果和半年至兩年有期徒刑在實質上是相似的”。

高子程解釋説,要給一個犯罪嫌疑人半年到兩年有期徒刑是要走法律程式的,要經過偵查、起訴、審判三個刑事訴訟環節。但現在這個半年至兩年的處罰是由行政機關來決定的,“我覺得在目前情況下已經不適合我們當下的法律制度的精神”。

高子程表示,賣淫嫖娼行為是違背公序良俗的,是違法行為,必須處罰。“我認為,不構成犯罪的,行政處罰就不應該超過行政機關可以限制的人身自由的最長時間,也就是不超過15天行政拘留。如果構成犯罪,就可以進入刑事訴訟程式,可以出臺新的根據國情制定的規定或者法規”。

朱徵夫:第四次提直接廢除的建議

今年是朱徵夫第四次在全國兩會提出廢除收容教育制度,之前分別是在2014年、2016年和2017年。

朱徵夫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在2013年的時候,全國人大常委會廢除了勞動教養制度,可是收容教育制度繼續存在,他認為這與廢除勞教所體現的法律精神不符,所以隨後第一次提出了廢除收容制度。

“我第一次提出這個建議的時候,有關部門來跟我溝通過。第二次2016年的時候,也有過溝通,説已經開始著手對這個制度重新進行考慮。”他告訴北青報記者。

朱徵夫表示:“今年我換了一個角度,原來我的提案是説,收容教育制度違憲要廢除,今年説的是要進行合憲性審查。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十九大報告也明確提出要‘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所以,我這次建議對收容教育制度是否符合《憲法》和《立法法》規定進行審查。今年我提出進行合憲性審查,提案按規定會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

朱徵夫表示,希望能夠直接廢除收容教育制度,“如果不廢除,只要我是政協委員,我就會繼續提下去”。

尚倫生:賣淫嫖娼行為不應當入刑

提及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制度,尚倫生認為,這一制度應該廢除。

尚倫生認為,《關於禁止賣淫嫖娼的決定》中的行政處罰措施,被《治安處罰法》取代《治安處罰條例》之日,已經從立法上解決了這個問題,“《關於賣淫嫖娼收容教育的辦法》是根據《治安處罰條例》制定的,《治安處罰條例》已經被《治安處罰法》替代了,為什麼還要執行其相關內容。”

尚倫生認為,賣淫嫖娼行為有社會危害性,它導致人的道德倫理下降、社會風氣不良,“這一雖然有害的行為終歸是雙方自願的行為,它侵犯的是公序良俗原則,不侵犯具體某個人的個人財産安全和生命健康,危害程度達不到入刑標準。況且,對賣淫嫖娼行為,《治安處罰法》已經規定為行政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足矣,不應當入刑。”

談及收容教育的負面影響,尚倫生表示,一是涉及法律嚴肅性的問題。勞動教養制度已經被廢除了,對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制度性質也是一樣的,所以也應當廢除。此外,對於賣淫嫖娼人員最高可以限制人身自由2年,無異於刑罰。二是未能很好地“尊重和保障人權”。(記者 高語陽 董鑫 趙萌 魏彤 崔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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