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浙江桐廬縣印發《政府投資項目簡化審批7條機制》(以下簡稱《機制》),全力簡化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服務。
《機制》遵循能簡則簡、能優則優、能快則快原則,從流程簡化、服務提前、容缺承諾等三個方面,進一步提升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效率和服務品質。其中明確,針對總投資500萬元以下適用簡易審批範疇的項目實行“零審批”;針對總投資500(含)至1000萬元,且建設內容單一、投資規模較小、技術方案簡單的項目,直接審批可研;針對1000(含)至2000萬元的項目,直接審批初步設計。值得一提的是,《機制》取消非重大項目可研階段的穩定風險評估前置,只需在開工前完成承諾提交即可;2000萬元以下項目取消財政局概算審核,由建設單位承諾備案,部門隨機抽查監管。
《機制》明確推行規劃設計條件預出具制,對已列入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計劃或經縣委縣政府決策需實施的項目,在項目農轉用報批過程中,可預先出具規劃設計條件;同時優化“一地一勘查”機制,由文物部門根據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計劃中的用地情況及規資部門的用地出讓、收儲和做地計劃等,主動提前服務,指導開展文物考古勘查。
同時,推行重大項目招標“容缺資訊發佈機制”以及重大項目施工圖“容缺審查制”,為項目審批再提速再增效。《機制》明確,依法必須招標的重點項目或投資額超2000萬元以上政府投資項目,在取得項目可研批復後確需先行辦理招標手續的,建設單位在提交材料補正承諾書後,可容缺發佈招標資訊。
另外,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房建或市政項目(特殊消防設計工程除外),在房建項目設計方案或市政項目初步設計審查通過後,尚未取得方案批復、初設批復及工規證的,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承諾按批准意見完善施工圖後,可憑方案公示材料、市政項目初設審查意見,提前開展施工圖審查工作。
據縣放管服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機制》實施後,預計審批時間可減少2個月,將有利於把受疫情影響的建設進度“搶”回來,推動更多大、好項目早落地、早開工、早見效。
來源:中國網 | 撰稿:汪傑菲 通訊員 金黃璐敏 許婷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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