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縉雲縣採納審計建議,印發《縉雲縣教育系統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著力推動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
2021年,縉雲縣審計局在縣教育領域政府投資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溶江鄉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發現縣教育領域政府投資項目在前期審批、實施過程、結算審核、資金支付四大環節管理上存在問題,如:項目未按規定限額審批;工程變更未走標後管理程式;項目經理履職不到位擅自離崗;未按合同約定收取履約保證金、支付各類款項等問題。對此,該局以審計專報形式向縣委、縣政府反映了該縣教育領域政府投資項目現狀,並提出加強項目前、中、後各環節管理和資金使用管理等建議。
審計組實地察看項目現場(央廣網發 縉雲縣委宣傳部供圖)
縉雲縣政府對審計建議高度重視,要求教育局及時採取措施,對照整改落實。《辦法》從明確工作職能分工、按時做好項目申報、加強維修改造項目管理、重視落實規劃設計、規範控制項目投資、規範招標程式管理、嚴格規範合同管理、執行施工許可制度、規範施工過程監管、嚴格資金支付管理、規範項目竣工驗收、按約落實保修責任、認真做好檔案管理等13個方面作了具體要求,進一步規範項目管理行為、辦理程式和管理措施,將管理責任落到實處。
《辦法》的出臺為教育領域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提供政策依據,確保教育領域工程完工做到保進度更保品質,從而進一步優化教育環境、提高群眾教育滿意度、提高教育品質,讓教育獲得感、幸福感更加充盈。
來源:央廣網 | 撰稿:魏煒 通訊員 虞童惠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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