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錢”“救命錢”,但連年來個別醫療機構和個人以多種手段欺詐騙保,騙取醫保基金。去年,溫州市醫保局共查處違法違規機構361家,處理違法違規參保人92人,共追回醫保基金5461萬元。今年,該局將繼續加大打擊欺詐騙保力度,著力構建“不敢騙”“不能騙”和“不想騙”的制度生態。
今年4月是我市醫保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月,市醫療保障局將重點宣傳醫保基金監管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集中展示打擊欺詐騙保工作成果,公開曝光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醫保經辦機構、參保人等各類監管對象欺詐騙保典型案例。此外還將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對於舉報查實的案件,市醫保局將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最低不低於200元的獎勵。
據介紹,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主要針對定點醫藥機構和個人。定點醫藥機構主要針對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虛開費用單據等違法行為。在個人方面,主要針對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購藥等違法行為。
市醫療保障局基金監管處有關人士表示,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20萬元,最低不少於200元。如若舉報人通過偽造材料、隱瞞事實等方式誣告他人,也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市醫療保障局受理舉報電話為0577-88880727;信函舉報請寄:溫州市鹿城區學院中路303號,溫州市醫療保障局基金監管處 ;舉報受理郵箱為wzylb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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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騙保相關行為:
(一)定點醫藥機構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違反診療規範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分解處方、超量開藥、重復開藥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醫藥服務;
3.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
4.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
5.為參保人員利用其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將不屬於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
7.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虛開費用單據;
8.偽造、變造、隱匿、塗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資訊等有關資料;
9.虛構醫藥服務項目;
10.故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其他行為。
(二)個人
1.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購藥;
3.利用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
4.重復享受醫保待遇;
5.虛構勞動關係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獲取醫療保險參保資格;
6.偽造、變造、隱匿、塗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資訊等有關資料或者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
7.其他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
來源: 溫州日報 | 撰稿:葉朝輝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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