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湖市綜合行政執法隊新埭分隊開展美麗城鎮“小微執法”行動,推進城鎮精細化管理,改善市容環境秩序,以微執法、微治理、微服務守牢守穩城鎮美麗底線,讓美麗城鎮建設更加細微、更有溫度。
“小微執法”是指綜合執法部門執法人員對雖然情節輕微但影響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的行為(如亂扔亂堆、亂投亂放、亂設攤點等)進行快速查處罰款結案的執法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關於簡易程式執法的相關要求,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二百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方可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5月10日,新埭分隊聯合新埭綜合管理隊在轄區內主要道路、人流密集區域開展“小微執法”專項行動。行動中,執法人員在管家路發現一個挂著衣服的貨架橫在人行道上,經現場調查,原來是流動商販私自佔道搭建貨架售賣衣服。執法人員立即上前對商販進行教育勸導,向其普及“小微違法行為”及相關處罰條例。同時,鋻於商販的違法行為情節輕微,執法人員按照簡易執法流程,現場對無照亂擺賣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使用簡易執法PDA當場作出罰款30元的處罰並結案歸檔。
行政處罰不是目的,新埭分隊希望通過“小微執法”,促進市民文明習慣養成,涵養市民法治意識和道德素質,不斷提升市民群眾的幸福感和滿意度,攜手共建美麗城鎮新新埭。
來源:中國網 | 撰稿:圖文:江丹鳳 | 責編:陸姍姍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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