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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嘉興調整公積金首套首貸額
南湖晚報 · 記者 周佩佳 通訊員 王 靜 | 發佈時間2022-05-04 16:56:00    

   5月3日,記者從市公積金中心了解到,為貫徹“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保障普惠作用,支援繳存職工合理住房消費需求,加大對剛需住房消費的支援力度,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省、市有關文件會議精神,我市調整了住房公積金有關使用政策,進一步支援剛需,助力安居。

  夫妻最高貸款額度上浮至80萬元

  根據政策,自5月1日起,對首套首次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實行上浮。

  在本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其單人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上浮至40萬元,雙人及以上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上浮至80萬元。

  記者注意到,文件面向的是在嘉興市內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外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即便符合本市公積金貸款政策,也不可以享受上浮政策。也就是説,在浙江省內嘉興市外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保持不變,即單人30萬元,雙人及以上60萬元。

  首套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後,貸款額度計算倍數是否變化?答案是否定的。貸款額度計算倍數還是10倍,即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40萬元,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餘額不得低於4萬元,且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前不得提取。

  保底貸款額度同步提高

  根據住房公積金保底貸款政策,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可享受保底貸款。

  本次調整中,在本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符合保底貸款條件的職工,其單人最高貸款額度由15萬元上浮至20萬元,個人可貸額度不足20萬元時按20萬元計算。

  家庭首套首次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上浮後,與住房公積金支援人才安居及品質提升等優惠政策不疊加使用,也就是説,各類人才包括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或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才,仍按單人繳存30萬元、雙人及以上繳存60萬元的基礎貸款限額確定其最高可貸額度。

  本次政策調整自2022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對於本次政策調整前已辦妥一般抵押登記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仍按原政策執行。

  住房套數和貸款次數有認定標準

  本次公積金使用政策調整,涉及對住房套數和貸款次數的認定,記者也向市公積金中心進行了了解。

  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是根據借款申請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嘉興市及繳存地不動産登記部門資訊系統查詢到的住房資訊、全國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式查詢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報告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所購住房資訊作為認定標準。

  除擬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外,無其他住房的按首套房認定,只有其他一套住房的按第二套房認定;借款申請人屬兩代以內直系親屬關係,每代各有一套住房,現共同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認定。在城市品質提升、有機更新、舊城改造等過程中,已被徵收尚未辦妥登出登記的住房不計入房屋套數。

  對於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認定標準,借款申請人(含本人、配偶及共同産權人,下同)在全國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式中查詢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認定為首次貸款;借款申請人在全國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式中僅有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並已結清的,認定為二次貸款。

  公積金管理部門不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不向已申請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原文標題:公積金首套首貸 夫妻最高額度上浮至80萬元 本次政策調整還涉及保底貸款額度)

來源:南湖晚報    | 撰稿:記者 周佩佳 通訊員 王 靜    | 責編:陸姍姍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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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湖晚報    | 撰稿:記者 周佩佳 通訊員 王 靜    | 責編:陸姍姍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