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藥品使用得當就是“藥”,濫用就是“毒”,本是處方藥品的依託咪酯在不法分子手中卻成了“上頭電子煙”。4月30日,杭州市臨平區檢察院以涉嫌販賣、運輸毒品罪對被告人何某某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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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託咪酯俗稱“煙粉”,是一種麻醉類處方藥品。然而,大量吸食依託咪酯會造成脾氣暴躁等不良情緒,並對腦部神經造成不可逆的損傷,長期大劑量吸食容易導致死亡。不法分子利用其成癮性,將其摻入煙絲、煙油,製成“上頭電子煙”的煙彈,非法銷售牟利。自2023年10月1日起,依託咪酯被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非法吸食、走私、販賣、運輸、製造依託咪酯一律按涉毒違法犯罪處理。
2023年10月7日,何某某專門開車攜帶19個含有依託咪酯成分的煙彈,從外省前往杭州臨平,以9500元的價格販賣給一名男子。同年11月3日,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相關線索,對何某某立案偵查。經司法鑒定中心檢測,購買煙彈的男子毛髮樣本中檢出含有依託咪酯成分。到案後,何某某對其上述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並稱自己曾在網上刷到過依託咪酯被列管的消息,也十分清楚吸食後對人體的不良影響。
檢察機關認為,何某某明知依託咪酯是毒品而予以販賣、運輸,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應當以販賣、運輸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24年4月30日,臨平區檢察院對被告人何某某依法提起公訴。該案正在法院審理中。
來源: 中國網 | 撰稿:通訊員 閆曦 俞晶冰 | 責編:張逸彬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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