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西湖法院依法對一名擾亂訴訟秩序的當事人,同時作出罰款1萬元的處罰決定和禁止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禁令。
梁女士與阿虎因離婚糾紛到了法院。為進一步了解雙方訴求,查清案件事實,法院先召開了庭前會議。可就在庭前會議剛剛結束,雙方簽署筆錄時,阿虎就開始對梁女士惡語相向。此時法院幹警迅速制止了阿虎。
之後梁女士、阿虎先後離開法庭,可樓道裏隨即響起了梁女士的驚呼和他人勸架阻攔的聲音。
“我叫法警了!” 聽到動靜,書記員立刻衝出法庭查看情況,發現阿虎竟然在樓道裏就想對梁女士動手,立即上前阻止阿虎的打人行為,並警告阿虎,法院將會依法對其行為作出處罰。書記員還提醒梁女士,如果有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聽到法院幹警的警告,在雙方代理人的勸導下,阿虎冷靜下來,梁女士也拉開距離,離開了法院。
可誰知,當天晚上,阿虎又連續撥打電話騷擾梁女士。梁女士擔心其人身安全,想起了法院幹警的提醒,隨後向法院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西湖法院認為阿虎惡語相向和出手打人的行為妨礙了司法活動,擾亂了訴訟秩序,對阿虎作出罰款1萬元的處罰決定。日前,阿虎已主動繳納罰款。
來源: 光明網 | 撰稿:鐘辛文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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