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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子遇詐騙儲蓄卡被盜刷2萬,法院判銀行承擔50%責任
澎湃新聞 · 葛熔金 通訊員 臨平法 | 發佈時間2022-05-12 16:51:59    

   點了不明連結導致銀行卡內餘額被盜後,杭州一名女子將發卡行告上法院,要求銀行承擔賠償責任。澎湃新聞5月12日從杭州臨平法院獲悉,該院一審的這起持卡者訴銀行案經杭州中院二審維持原判,認定銀行承擔50%的賠償責任。

  2021年6月,陸女士收到一條“高速通知”的短信,告知其ETC(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失效,需要認證,並附認證連結。陸女士辦過ETC且長期未用,就點開連結,按頁面顯示要求填寫了綁定銀行卡的持卡人姓名、卡號、密碼等。當天下午,她接連收到ATM機取款短信,顯示自助取款4次,每次5000元。陸女士意識到自己的儲蓄卡可能被偽造後盜刷,多次致電銀行客服但無法接通,又趕至銀行網點辦理儲蓄卡挂失,列印的帳單顯示盜刷的ATM機位於外省某縣城。

  事後,陸女士將銀行訴至法院,認為銀行未保證其發行的儲蓄卡具有唯一性、不可複製性,ATM機無法識別偽卡,導致其儲蓄卡被偽造、盜刷。銀行則認為損失係陸女士輕信不明連結、操作不當所致,應自行承擔後果。

  法院審理認為,陸女士在銀行儲蓄賬戶資金變動當天即到網點挂失,案涉交易係在外省ATM機進行,足以認定非陸女士本人操作,而是偽卡盜刷,銀行未能提供完善的技術設備,包括難以複製的銀行卡、能識別複製卡的交易終端,未盡資金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案涉四筆交易係因陸女士洩露持卡人姓名、卡號、密碼後發生,陸女士亦存在一定過錯。綜上,酌情認定銀行承擔50%的賠償責任。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葛熔金 通訊員 臨平法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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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葛熔金 通訊員 臨平法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