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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5個月,北京法院訓誡137名家長
澎湃新聞 · 林平 | 發佈時間2022-05-12 14:22:33    

   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5個多月來,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先後對137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或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5月12日,在國際家庭日和全國家庭教育宣傳周來臨之際,北京高院召開線上新聞發佈會通報了上述情況。

  北京高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陳偉紅介紹,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先後在71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開展了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其中民事案件有49件,主要涉及撫養、探望,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等案由;刑事案件22件,主要涉及盜竊、故意傷害、強姦、猥褻兒童等案由。

  通報顯示,在對相關案件的調研中發現,其背後隱藏的家庭教育問題主要有四類:一是部分家長對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長不上心、不盡心,“生而不養,養而不教”。缺乏對未成年人尤其是青春期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生活、交友等方面的關注,致使子女沒有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甚至出現侵犯他人人身、財産合法權益的行為;

  二是部分家長教養未成年子女方式失當,存在“不會管”“管太多”“捨不得管”等問題。有的家長欠缺家庭教育知識,教育理念落後,方式嚴厲粗暴,甚至對子女實施體罰;有的家長則過度溺愛,對子女曠課、逃學、無故夜不歸宿等不良行為放任不管,客觀上助推未成年子女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三是少數婚姻破裂的家庭情況影響了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有的父母為追求所謂的“個人幸福”,只顧滿足自己的情感或財産利益訴求,或者發泄對失敗婚姻的不滿,相互推卸或阻撓另一方履行家庭教育責任,嚴重影響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感和歸屬感;

  四是部分家長缺乏對未成年子女網路活動的監管。有的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時間、內容等不管不問,在子女出現異常表現時未能及時發現並介入,間接助長他們沉迷網路不能自拔,甚至遭到不法分子網路侵害。

  針對上述問題,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先後對137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或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累計發出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提示書及家庭教育指導令116份。

  家庭教育指導作為一項系統性工程,是家庭、學校、社會協同育人機制的組成部分,離不開社會各方力量廣泛參與。陳偉紅介紹,全市法院少年法庭依託《家庭教育促進法》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截至目前,已有8家法院與多方力量共同建立健全聯動機制,密切配合、協同推進。

  “家庭教育指導是提升家庭教育水準的重要舉措,對於推進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陳偉紅表示,下一步法院將深入推進家庭教育改善成果評估標準規範化建設,完善相關規範性意見,對家庭教育指導令的執行保護措施等予以明確規定;進一步關注留守未成年人、服刑人員等特殊家庭,以及城鄉結合部、困境兒童集中等重點地區,積極協調相關部門為他們創造家庭教育條件,提供更為精準的保護等。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林平    | 責編:趙慧子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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