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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發佈生態環境助企惠企“十條” 協同推動生態環境高水準保護和經濟高品質發展
中國網 · 通訊員 朱智翔 王璐 | 發佈時間2022-05-11 11:03:04    

   企業初次輕微違法或將不予處罰;新建小微園區同類項目可捆綁開展環評審批;納入正面清單的企業,生態環境部門“無事不擾” ;逾1.6萬家企業可享受專業環保管家服務……日前,浙江省寧波市發佈生態環境助企惠企穩增長促發展十條措施,圍繞項目審批、執法監管、投資促動、“親清政商”等和企業發展息息相關的領域,支援重點項目建設穩投資,協同推動生態環境高水準保護和經濟高品質發展。

  深化環境準入制度改革提升行政審批服務效能

  深化環境準入制度改革,提升行政審批服務效能,是“十條措施”的一大亮點。

  “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是近年來寧波市推行的一項提高環評審批管理效能的一項重要的改革措施,簡單的説就是在某個區塊實施區域環評,以替代項目獨立評價。同時,配套制定區域統一的項目準入環境標準,編制區域環評審批負面清單,嚴格控制重污染項目環境準入,並依法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實施‘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能有效解決環評報告編制時間長、收費高等問題。目前寧波市已經在24個省級以上開發區(産業園區)、13個省級以上特色小鎮區推進 ‘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下一步,將在此基礎上,新增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大榭、梅山、綜保片區。”寧波市生態環境局環評處處長馬為勤説。

  整合建設項目“多評合一”也是提升行政審批服務效能的一個重要措施。什麼是整合建設項目“多評合一”?“比如説,若同一建設項目涉及陸域環評、海洋環評、輻射環評、入海排污口設置等多個生態環保事項,就納入一個環評文件,出具一個批復,可以大大節約企業的審批時間和成本。”馬為勤介紹,整合項目環評還包括對位於已開展規劃環評的産業園區內、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可實施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簡化環評編制內容;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開展“打捆”環評審批等。

  此外,對於重點項目,“十條措施”強調提前介入項目前期手續辦理,落實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的重大項目前期協同推進機制等。並且推行審批調度制度,暢通市級及以上重大項目環評綠色審批通道,試行項目環評容缺受理等。

  除了創新環評審批制度,寧波還針對“十四五”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面臨減排和要素保障“雙重”壓力,謀劃突出抓好年度重大減排工程落地、政府排污權儲備保障等舉措,進一步深化環境準入制度改革,精準支援高品質發展。

  差異化監管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

  “初次輕微違法不予處罰”“差異化監管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是“十條措施”的又一大亮點。

  其中“初次輕微違法不予處罰”,“十條措施”明確了包括建設項目管理、水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排污許可管理、環境監測、環境資訊公開和臺賬管理7個方面共18類,並全面施行清單化、制度化管理。

  寧波明哲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就在近日享受到了“初次輕微違法不予處罰”的政策紅利。據了解,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江北分局執法人員日前在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未依法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建設單位未依法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應當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備案,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但是經調查,該公司需要辦理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較小,且是初次被發現,在現場指正後,已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符合《寧波市生態環境初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規定,因此可以免於處罰。”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江北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但是如果該公司再次出現此類行為,則不具免罰資格,將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寧波明哲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會是唯一一家享受到‘初次輕微違法不予處罰’政策紅利的企業。對於惡意排污及對區域環境造成重大損害等違法行為我們當然要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但在法律的框架內給予行政相對人一定的容錯空間、相對寬鬆的監管環境,實現環境執法的剛柔並濟,也同樣是必須的。”寧波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翁勁草表示。

  對於“差異化監管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 “十條措施”提出要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對環境管理水準高、環境評價信用好、資源要素産效高的企業,優先納入正面清單管理,非必要不開展現場檢查,發現問題由企業自行核查、自證整改。

  “對納入正面清單的企業,我們嚴格把控準入門檻,並有一定的退出機制。”寧波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副隊長余維波介紹,雖説對正面清單企業“無事不擾”,但並非放棄管理,只是換了個方法。如增加非現場執法,進行線上監控、跟蹤監管等。此外,還會增強幫扶功能,對企業的生態環境方面的問題進行定向指導,發現問題會實行閉環管理,限期整改不到位,則會被“請出”正面清單。

  截至目前,寧波已有914家環保管理水準高、環境評價信用好以及資源要素産出高的標桿企業列入正面清單,有1058家上市擬上市企業、全國單項冠軍企業、“大優強”企業、“小巨人”企業、重點高新企業等作為正面清單重點培育對象。

  深化載體優服務畫出環保“同心圓”

  除了提升審批服務效能、改革執法監管方式,走近企業、了解困難、精準幫扶更是助企惠民的基礎和關鍵。

  “現在,生態環境部門既有雷厲風行、鐵面執法的一面,也有用心服務、提供幫助的一面。我們以前是怕生態環保部門,現在是歡迎生態環保部門。”浙江寧波多位企業負責人説。

  執法者與排污者的關係,從緊張對立轉變為共同治理生態環境,得益於寧波創新推出的“生態環境議事廳”“生態環境集市”“企業環保諮詢日”和環保管家服務等一系列舉措。

  其中“生態環境議事廳”尤為亮眼。“生態環境議事廳”,就是搭建一個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合力會診的平臺,一起找到癥結、對症下藥。對於這一平臺的作用,寧波市象山縣石浦鎮下洋墩村的村民感觸頗深。

  下洋墩村位於石浦港,魚粉加工産生的臭氣,使村民有時“被熏得開不了窗”。

  圍繞這一生態頑疾,象山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企業負責人、村民代表等在生態環境議事廳坐下來,一起説問題,找原因,想辦法。隨後,以寧波遠大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為首的魚粉加工企業開展了設備提升改造,杜絕廢氣散逸。

  “通過生態環境議事廳的推動解決,困擾我們多年的臭氣,終於徹底消除了!”寧波市象山縣石浦鎮下洋墩村村民徐賽紅感慨道。

  正是因為“生態環境議事廳”等創新舉措在助企惠民方面的積極作用,“十條措施”明確將繼續深耕“生態環境議事廳”等服企惠企品牌,通過舉辦百場“生態環境議事廳”、組織百次“生態環境集市”、開展百期“生態環境大講堂”、結對百家企業、管家服務萬家單位、常態化開展“企業環保諮詢日”活動等,進一步建立良好親清新型政商關係,助力建設一流營商環境。

  助力企業污染治理,除了貼身了解、貼心服務,進一步規範生態環境治理市場秩序也不可或缺。接下來,寧波將持續強化對生態環境監測、環境影響評價等第三方治理(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營造公開透明、規範有序和誠信自律、監督有力的環境治理市場環境。

  此外,“十條措施”還第一次提出要強化生態環保投入,確保生態環境治理項目投資同比增長25%,全面建立生態環境保護投入情況統計考核體系,多渠道落實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融資渠道,多渠道推進金融機構對企業綠色發展的信貸和融資等。

來源:中國網    | 撰稿:通訊員 朱智翔 王璐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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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網    | 撰稿:通訊員 朱智翔 王璐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