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江蘇蘇州,黃女士6歲的兒子在小區空地上玩耍,被一個從天而降的雞蛋砸腫胳膊。
男孩向樓下扔雞蛋解悶
黃女士認為高空拋物問題很嚴重,於是報了警。
在現場,民警發現,有碎了一地的雞蛋,七零八散有四五處。黃女士表示,這都是前兩天的,每天都會有人往下砸雞蛋。
民警調查發現,雞蛋是7樓一孩子扔下。起初孩子矢口否認,經教育後,其最終承認錯誤。
原來,他因在家無聊便往樓下扔雞蛋玩,已連扔了幾天。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孩子拋物,家長擔責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設了高空拋物罪,規定:“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那麼,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小孩高空拋物,就只能讓傷者自認倒楣了嗎?並不是。
民警提醒,兒童高空拋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監護人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據《民法典》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責任,家長平時應多對孩子進行教育。
高空拋物有多危險?
之所以強調不能高空拋物,就是因為在高空環境下,物體下落由於物理性原因其破壞性異於尋常。
據專家介紹,從十米高處掉下來的物體,它的速度在十米每秒以上,比百米賽跑冠軍的速度還快,哪怕是很小的物體,這麼快的速度瞬間變為零的話,也會産生很大的破壞力。
一顆四釐米長的鐵釘,從十八樓拋下能插入顱骨;
一個空易拉罐從十五樓拋下,可砸破頭骨,從二十五樓掉下,可致人當場死亡;
一個二十克的麻將從二十樓飛下,能將路人手指砸骨折;
一枚六十克的雞蛋從四樓拋下,可致人頭起腫包,從八樓拋下致人頭皮破裂,十八樓拋下可砸破頭骨,二十五樓拋下會致人死亡 。
高空拋下的不是物,
是兇器,
它就像懸在城市上空的“利劍”,
時刻威脅著人們的安全。
從自身做起,
堅決抵制高空拋物!
來源:央視網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來源:央視網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