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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搭電梯撿垃圾被催繳2.8萬元 隔壁鄰居叫苦不迭
北京晚報 · 辛文 | 發佈時間2022-05-05 08:00:29    

   近日,南寧一則特別的物業繳費通知單引發熱議,一業主近8年頻繁乘坐電梯撿垃圾,被物管催收近3萬元費用。

  頻繁坐電梯要交錢?

  繳費通知單引關注

  “由於您常年頻繁乘坐電梯撿廢品,每天使用電梯的次數六十余次,向您收取電梯運作電費2592元/年,電梯損耗1000元/年,8年共28736元……”4月26日,一則物業繳費通知單在南寧人的微信群傳開,引發關注。

  4月26日晚,記者來到事發小區,在物業辦公室的門上看到了上述通知單。通知單旁邊,還張貼了一張電梯用電費用計算明細表:

  電梯運作1小時耗電15千瓦,1分鐘耗電0.25千瓦,從1樓至29樓耗時53秒,乘坐電梯一次耗電0.25/60*53=0.2208千瓦,2902號房一天乘坐電梯約60次,0.2208*60="13".248千瓦/次,1千瓦收費0.5441元,1天乘坐電梯費用:13.248*0.5441≈7.2元……

  七旬老人愛撿垃圾

  隔壁鄰居叫苦不迭

  鄰居陳女士向記者大吐苦水,涉事業主姓巫,今年79歲,前幾天摔傷住院了。平日裏,巫阿婆獨居,每天喜歡撿垃圾,裝進電梯運上29樓,堆放在公共樓道和家裏,臭氣熏天,蟑螂到處亂竄。“她很勤快能幹,每天早上5點多起床一直工作到晚上,但不應該影響其他人。”

  “我願意把一部分物業費給她,讓她停止這種行為……”該小區其他業主也曾在業主群裏抱怨。

  物管無奈準備起訴

  老人摔傷工作暫停

  4月27日,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辦公室主管韋先生稱,物管曾多次聯合社區、派出所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到府做工作。“跟巫阿婆的子女反映過,沒用。”韋先生説,今年3月底物管無奈才想出收取電梯費的辦法,同時著手收集證據準備起訴。結果巫阿婆拿到繳費通知單後沒有交錢,反將它貼回了物業辦公室門上。

  日前,巫阿婆在家裏摔傷,物管知道後撥打120將她送醫治療。4月27日,韋先生表示,他對老人摔傷一事表示同情,如果她康復後不再撿垃圾,物管就既往不咎。但她若一如既往,物管將會重啟起訴工作。

  老人稱沒有經濟困難

  撿垃圾是變廢為寶

  4月27日,記者致電巫阿婆的女兒,提及母親撿垃圾一事,她不願多説。

  5月3日,記者電話聯繫上還在住院的巫阿婆。她告訴記者,她沒有經濟方面的困難,主要是因為一個人無聊想找事做。撿垃圾一方面能變廢為寶賺點菜錢,另外一方面也能鍛鍊身體。

  至於未來是否會再撿廢品,巫阿婆表示先養好身體再説。整個採訪過程中,巫阿婆精神狀態不錯,思路清晰。

  律師:物管催收相關費用 于法有據

  南國法援公益律師趙明堂分析,公民合法的權益受法律保護,但是公民不能因為自己行使個人權利,就對其他人的個人權利造成侵害。從道德層面來講,老人值得同情,但如果老人確實頻繁使用公用電梯,致使公攤費用增加,侵犯到鄰居的利益,物管代表全體業主向老人索賠于法有據,這也是變相阻止老人繼續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此外,如果老人在公共樓道分揀垃圾或者把垃圾帶回家,確實影響到鄰居的居住環境,而社區和民警勸阻不成的話,可以要求子女對其採取有效的管護措施,也可以向法院申請下達禁止令。

來源:北京晚報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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