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據某媒體客戶端消息,4月25日,杭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勾結境外反華敵對勢力,涉嫌從事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馬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深入調查中。
消息一齣,眾多媒體轉載了這一新聞,很多新聞資訊客戶端,做了push。
杭州、馬某,這些關鍵詞,讓很多人聯想到了某馬姓知名人士。
但,環球時報前總編輯胡錫進在微網志上對此進行了辟謠——杭州市國家安全局抓的是“馬某某”,不是“馬某”。
此後、環球網、中央政法委長安劍等媒體、機構都使用了馬某某的稱呼。
馬某和馬某某截然不同。到底是機構發佈資訊時沒考慮週全,還是媒體報道時改動成“馬某”?應該搞清楚,避免下次出錯。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因為“馬某”稱呼引發對某知名人士的猜測,這是化名稱呼使用不當引發的問題。
此前,傳媒茶話會發佈使用化名應該注意哪些問題的文章提到,使用化名應該注意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
避免造成誤解、猜測。
在新聞報道中,化名是一個很籠統的概念,大體分為兩種情況:全部化名,比如馬某某;和部分化名,用保留姓氏的方式,如馬某X簡單的稱謂。
著名媒介法研究學者魏永徵建議,使用化名時要以不可辨認為原則,避免被識別出真名,對當事人産生傷害、不利影響,或引發侵權糾紛。他建議,新聞報道中無法用真名,可以用姓氏加某、或ABC這種代號的形式,既可以保護當事人,又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猜測。
比如,今早這則轟動的新聞中的報道對象可以稱為馬某某,或者馬某X。
來源:中國網 | 撰稿:傳媒茶話會 李磊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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