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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實施意見發佈 工作要點有這些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辛文 | 發佈時間2022-04-29 08:33:40    

   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近日印發《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統籌做好我省高考招生和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部署。具體有哪些要點?高考生們快來了解。

  五項重點工作

  完善考試招生防疫工作機制

  各地各校要強化疫情防控屬地責任意識,認真落實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要求,進一步細化完善防疫工作方案。要提升突發疫情應急能力,加強分析研判,提前制定應急預案,做到“一類一方案”“一生一方案”,動態調整組考防疫措施,確保考前、考中和考後各項防疫措施落實到位。包含校測環節的有關高校,要切實加強校測防疫工作,鼓勵採用線上測試形式,降低疫情傳播風險,確保測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從嚴從實做好考試組織管理

  各地各校要落實考試安全責任制,強化組織領導,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堅持“一線規則”。完善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各地要充分發揮高考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強化部門協作,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加強各環節風險梳理和排查,依法依規快速妥善處置突發事件。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擺在突出重要位置,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加強考點考場管理,嚴查違規違紀行為。

  積極穩妥推進考試招生改革

  各地各校要深入做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進一步加強學生生涯規劃教育和選科引導,進一步加強高考招生政策解讀培訓。探索完善多元錄取模式,推進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使用,推進高職院校分類招考,積極探索建立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新機制。

  嚴格規範招生錄取管理

  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招生資訊“十公開”和多級公示制度,自覺接受監督。做好數據校驗和備份,確保招考資訊安全。嚴格執行國家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認真遵守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加大招生違規處理力度,對報名、考試、錄取等招生各環節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等確定的程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著力優化招考宣傳諮詢服務

  各地要強化對治安、交通、衛生防疫等方面的綜合保障,積極開展網路諮詢活動,加強志願填報指導服務。聯合網信、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專項治理,依法依規查處虛假宣傳、違規經營的機構,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各地各校要嚴格規範招生宣傳,堅持正確育人導向和教育政績觀,不得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喜報”“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等。適時開展招生預警或案例宣傳,提醒考生通過正規渠道了解招生政策,避免上當受騙。加強考生誠信檔案管理,教育和引導考生自覺抵制違紀、舞弊、失信等行為。

  考試安排和綜合素質評價

  2022年我省統一高考招生報考科類分為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普通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必考科目和3門選考科目。考生根據本人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及專業的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通用技術和資訊技術)等7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作為高考選考科目。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除文化科目外,還須分別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和體育術科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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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按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等級賦分的分差為1分,起點賦分40分。考生滿分為750分。語文、數學提供1次考試機會,成績當年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成績當年有效,考生自主選用其中1次成績。

  外語考試對象限于當年高考考生,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由考生從中選定1個語種參加考試。各語種均含聽力考試。外語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其他各科均由浙江省自主命題;自主命題的各科考試性質均屬全國統考。

  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須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評價內容包括品德表現、學業水準、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等五方面。綜合素質評價堅持全面評價、客觀記錄、民主評定、公開公正、簡便實用的原則,根據規定的程式形成。往屆生和其他高中應屆生須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志願填報和投檔錄取

  志願填報

  我省高考實行網上志願填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是唯一填報志願的網站。網上填報志願後不進行現場確認。考生須在省教育考試院規定時間內參加相應段(批)志願填報,未按時完成志願填報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段(批)報考資格。

  普通類提前錄取和第一段、藝術類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體育類第一段同時填報志願,填報時間為6月29日-30日。普通類第二段、藝術類第二批第二段和體育類第二段同時填報志願,具體填報時間另行公佈。

  高校專項計劃、高水準藝術團、高水準運動隊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9日-30日與普通類第一段等志願填報同時進行;已填報志願但又放棄錄取的考生,只能參加普通類第二段及之後錄取。

  考生在填報志願時須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準確了解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範圍、單科成績、體檢等各項具體要求,確保本人填報符合條件。有選考科目要求的專業,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要求方可填報志願。凡填報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專業、中外合作專業志願的考生,應當充分考慮家庭經濟承受能力。

  投檔錄取

  我省高考實行電腦遠端網上錄取,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分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3類進行,錄取工作于7月上旬開始。

  普通類:考生分兩段,分別按實考人數的60%、90%劃定。另按實考人數的20%劃定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用於強基計劃、軍校等提前錄取或特殊類型招生的招生錄取。考生高考成績發佈時一併劃定並公佈分段線、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考生位次根據所有考生高考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高考總分相同時,先後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為同位次。

  普通類分提前錄取和平行錄取。實行提前錄取的包括: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要求的軍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定向培養士官試點,及經過批准的國際關係學院、外交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院校、航海類等專業。

  普通類提前錄取實行院校為單位的傳統志願。考生可填報不超過5個院校誌願,每個院校誌願可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不再設院校服從志願。符合相關院校、專業報考條件的一、二段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一併填報志願。院校對專業服從志願考生進行調劑錄取,須以考生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為前提。錄取分段進行,每段錄取時,根據志願優先原則,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投檔,投檔比例不超過1:1.2,總分相同時按位次投檔。提前錄取高校(專業)可參考浙江省普通類分段線,在第二段線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績要求。

  普通類平行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願,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以1所學校的1個專業(類)作為1個志願單位,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80個志願。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願,投檔錄取後剩餘計劃重新公佈,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報志願,再組織投檔錄取。第二段志願填報和錄取後,如仍有院校專業(類)未完成計劃的,實行徵求志願。專業平行志願投檔時,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願的選考科目範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學校的具體專業(類)。投檔比例為1:1。高考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位次、志願順序投檔,全部相同者一併投檔。

  藝術類、體育類:藝術類錄取分兩批進行。第一批實行傳統志願,設院校誌願2個,每個院校誌願設3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除自主劃線的高校外,藝術第一批文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按不低於普通類一段線的75%劃定。第二批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根據考生藝術類綜合分成績,各類別分別按實考人數的60%和90%分兩段,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一所院校的一個專業作為一個志願單位,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30個志願。實行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安排在藝術第一批錄取前進行。體育類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願,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具體辦法同藝術類第二批。

  分段錄取時,如第一段投檔錄取後已完成全部計劃,則第二段志願填報工作不再進行。

  特殊類型招生規定

  已確認保送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其他高校不再錄取。

  高校強基計劃考生志願以在各試點高校報名系統填報的資訊為準,“西湖大學創新班”考生志願以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資訊管理系統”上確認的報考志願為準,相關錄取在7月5日前完成。

  未納入統招的香港高校的錄取工作,在7月7日前完成。

  報考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在5月27日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資訊管理系統”,網上確認高水準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志願。兼報多所學校的考生還須確定各校的優先錄取順序。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錄取工作在未納入統招的香港高校錄取之後、浙江警察學院錄取之前完成,同時被多所院校擬錄取的,按5月27日考生自主填報的順序確定正式錄取院校。

  浙江警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志願單列,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工作開始前完成錄取。被浙江警察學院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其他高校錄取;未被浙江警察學院錄取的考生,不影響普通類提前錄取5個院校誌願的投檔錄取。

  高校專項計劃、高水準藝術團、地方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考生,按有關政策規定,根據招生院校確定的相應錄取標準,在普通類提前錄取的最後一天單獨投檔,其中高校專項計劃、高水準藝術團文化成績要求原則上不得低於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地方專項計劃不得低於普通類一段線。高水準運動隊投檔在普通類第一段專業平行志願投檔之前進行,文化成績要求原則上不得低於普通類一段線的65%。

  凡被上述招生錄取的考生後續其他高校不再錄取。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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