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民賣扣碗被舉報為三無産品,法院判罰其退賠5萬”一事引發熱議。24日,原告方邵某某表示:①對方可以依法上訴甚至反訴。但不能靠賣慘博同情;②對於判罰的款項,自己打算捐助給有需要的人;③自己購買的150份扣肉主要是贈送給家人,但自己有品嘗過;④即使賣房賣車也會不會妥協。⑤此前涉及的多起糾紛主動撤訴是因為商家主動要求和解。“毛媽媽土特産”店主王女士則表示:他們一直用的是小作坊證,沒有加工廠,也沒有銷售團隊。她還表示:底線是退還4500元貨款的一半,不接受額外賠償。
來源:九派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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