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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網課房”託管式帶娃,酒店是否具有相關資質?
檢察日報 · 史兆琨 | 發佈時間2022-04-22 09:56:21    

   保障上網課網路不卡、客房部負責督導娃寫作業、餐飲部負責給娃定時投喂……近日,不少酒店經營者推出“網課房”,套餐報價從百元到數千元不等。有些酒店推出的“網課房”還附帶了“帶娃服務”,包括定時拍照彙報孩子的學習狀況、帶領孩子做健身操等(據4月20日新華社報道)。

  因受疫情影響酒店入住率下降,酒店經營者創新求變推出“網課房”,算是順勢而為的“自救”。然而,如果酒店私自增設的服務內容承載著部分校外託管機構的功能,可能會超出酒店的經營範圍,涉嫌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亦可能因意外事故産生民事糾紛。

  選擇“網課房”服務的家長,在暫時無法履行對孩子看管義務的情況下,通過“一紙合同”,將孩子委託給酒店進行短期性託管。這一過程是否存在不妥之處?筆者以為,家長們不妨先想想三個問題。

  首先,酒店是否具有相關資質?部分酒店“網課房”招生對象為3至16歲,且並未明確須成年人陪同。那麼,作為監護人的父母將孩子單獨託管在酒店,如果孩子受到傷害引發糾紛,相關責任又如何厘清、界定?通常來説,校外託管機構需要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營業許可,還需符合相應的食品經營條件、消防條件等,而酒店主營業務範圍並無校外託管服務,“網課房”雖承載著部分校外託管機構的功能,並不意味著其具有校外託管機構的資質。因此,考慮到牽涉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孩子的監護人在接受服務前應與酒店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服務內容、監護責任及發生糾紛時的民事責任。

  其次,酒店場所是否適合作為“網課房”?對於這些需要上網課的未成年人來説,未必全部都具有良好的自理能力,那麼,酒店經營者是否能夠確保被託管孩子的人身安全?在“網課房”服務期間,酒店依然會正常開門納客,入住人員較為繁雜,存在管理難度,這對於自理能力較弱的低齡未成年人來説,難免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比如疫情交叉感染、人身安全狀態受到侵害等。

  再者,如何確保酒店的工作人員能夠勝任“帶娃服務”?校外託管機構一般對工作人員有一定資質要求,包括無犯罪記錄,身體健康,沒有精神性疾病、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學生健康與安全的疾病等。酒店工作人員是否能夠全部滿足上述條件?此外,如果被託管的孩子較多,酒店工作人員是否能夠很好完成對被託管孩子的照料和看護,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

  “網課房”“帶娃服務”的出現,對於有著繁忙工作又無法帶娃的家長而言,或許是“減負”之舉。但這一舉措是否合法合規值得考量。健全的制度、有效的監管、科學的運營,是託管式“網課房”依法合規發展的關鍵。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之下,有關行業進行“自救”,需要更清晰的行業自律和他律,而如何在依法合規經營和創新發展之間找到平衡,仍是一個有待持續思索的命題。

來源:檢察日報    | 撰稿:史兆琨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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