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召開,審議通過了多份重要文件,其中包括《關於建立健全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意見》。
會議指出,建立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制度,從2015年開展試點,到2017年全面推開,在嚴格生態文明制度執行方面形成強有力的制度約束。
這一制度,其實和浙江很有淵源,有不少“浙江元素”。
已閱君今天要聊聊其中的故事。
事情要從2013年説起,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
之後,一些地方率先進行探索。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明確五個地方開展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編制試點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試點。
湖州市是這五個地方之一。
後來又增加了三個試點地方:北京市懷柔區、天津市薊縣、河北省。
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編制試點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試點,這兩個試點密切相關:因為摸清一個地方的自然資源“家底”,把“賬目”算清楚,是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的基礎,這樣才能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提供依據。
但試點過程,挺不容易。
首先碰到的一個問題是:重點摸清哪些自然資源“家底”?
自然資源種類非常多,有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海洋資源,還有煤炭、石油這種礦産資源,還有生物資源、生態環境資源……
這中間涉及到不同的指標。比如,實物量怎麼算。
這個指標,指的是核算期期初和期末這兩個時間點,主要自然資源的實物存量,以及在核算期間的變化。
當時試點時,湖州方面就説,他們遇到了不少問題,像怎麼保證數據來源的可靠性、準確性和科學性,怎麼破解各職能部門統計標準不一致等。
之後通過努力,這些問題被一一破解。
2016年,國家環保部、國家統計局、國土資源部組成的聯合督查組,對湖州曬出的實物量表和編制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建議,給予高度評價,之後還舉行了全國經驗交流會。
作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發源地,在這個領域,浙江也走在前列。
比如,價值量怎麼計算?
自然資源主要有三種生態價值、經濟價值、社會價值。
像一塊林地,經濟價值不見得高,但生態價值就比較高;一塊城市公共綠地,經濟價值不大,卻同時擁有生態價值、社會價值。三者之間,怎麼進行取捨平衡,怎麼真正反映自然資源的價值?
既然是試點,交出的答卷就必須可複製、可推廣。
在這方面,浙江進行了有益探索。
把“家底”摸清之後,就産生了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
這張表作用很大,可以核算自然資源資産的存量及其變動情況,可以較為全面地記錄各類自然資源資産的增減變動、結構調整和品質變化,可以客觀評估自然資源資産的保護和利用水準。
它還事關政績考核,成為官員離任時,追究其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的“利器”。
正因為有這些探索,2016年湖州市試點實行了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
2017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文,明確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由試點階段進入全面推開階段,這標誌著一項全新的、經常性的審計制度正式建立。
昨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又通過意見,建立健全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還特別提出要將審計結果作為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參考。
從這個過程,能看出我國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推進綠色發展、建設美麗中國的堅定步伐。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黃宏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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