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文化和旅遊部獲悉,為加強演出經紀人員隊伍建設,提高演出經紀人員規範化管理水準,文化和旅遊部研究起草了《演出經紀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制度(試行)》等管理規定,從今天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該管理制度擬規定,演出經紀人員每年應當通過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與服務平臺完成20學時的線上繼續教育。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把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對演出經紀人員實施分級分類管理、信用評價、獎勵優秀、表彰先進等的重要參考。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組織培訓不得收取費用。
來源:新華社微網志 | 撰稿:辛文 | 責編:趙慧子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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