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
最新原創 專題 新經濟 曝光臺 中國訪談 中國三分鐘 沖浪特殊資産 潮評社 溫州 紹興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廬 文娛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頁 > 要聞 新聞詳情
杭州擬調整高中分配生政策 2021級初一學生開始實施
浙江新聞客戶端 · 姜曉蓉 通訊員 杭教 | 發佈時間2022-04-19 08:04:25    

   4月18日,杭州市教育局發佈關於2022年杭州市區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2022年共有15所學校(21個招生單位)招收5736名分配生。

  公佈的分配生政策中,有一點需要注意,根據2021年8月出臺的《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4號)的相關規定,杭州市教育局擬調整市區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方式,並從該文件發文後入學的初一年級學生(即2021級初一學生)開始實施,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杭州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本屆初三和初二學生,仍按現行分配生方案執行,目前在讀的初一學生將實行新的分配生政策。新的分配生政策將聚焦于考試成績如何和分配生掛鉤,新的方案將於下學期儘快向社會公佈。

  2021年8月30日,教育部辦公廳發佈《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其中在第四條中要求“合理運用考試結果”:學校期中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佈,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初中各學期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和初三下學期模擬考試成績不得與升學掛鉤。教師要運用考試結果精準分析學情教情,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幫扶輔導,科學研判教學工作的重點難點,切實改進課堂教學,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學校要加強對考試結果的整體分析,對教學品質作出科學判斷,針對性地加強教師教學指導和培訓。

  【浙江新聞+】

  《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於2022年杭州市區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

  有關區教育局(社發局),有關直屬學校(單位):

  根據《杭州市教育局關於2022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2〕2號)的有關要求,現就做好2022年杭州市區(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和西湖風景名勝區,下同)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省一級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及其領辦分校名額分配招生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名額分配招生的招生學校(校區)和招生名額

  2022年共有15所學校(21個招生單位)招收名額分配生(以下簡稱分配生)。其中杭州高級中學貢院校區、杭州第二中學濱江校區、杭州第四中學下沙校區、杭州師範大學附屬中學、杭州第十四中學鳳起校區、浙江大學附屬中學玉泉校區、杭州學軍中學西溪校區、杭州市長河高級中學等學校(校區)的分配生招生名額,按2022年各學校(校區)除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及特色班等之外的市區招生計劃數的60%確定;杭州高級中學錢江校區、杭州第二中學東河校區、杭州第四中學吳山校區、杭州第七中學轉塘校區、杭州第十四中學康橋校區、浙江大學附屬中學丁蘭校區、杭州學軍中學紫金港校區、杭州市源清中學、杭州學軍中學海創園學校、杭州第二中學錢江學校、杭州高級中學錢塘學校、杭州第四中學江東學校、杭州綠城育華學校的分配生招生名額,按2022年各學校(校區)除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及特色班等之外的市區招生計劃數的40%確定。按照上述規定,現將各學校(校區)2022年分配生招生名額公佈如下。

  注:1.上表中的“招生總計劃數”不含部分學校(校區)面向蕭山、余杭、臨平、富陽、臨安五區的招生計劃數。

  2.分配生招生名額=(招生總計劃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及特色班等招生計劃數)×分配生比例。

  3.杭州綠城育華學校為民辦學校,收費標準為學費17500元/學期,住宿費3500元/學期。

  二、初中學校分配生推薦名額分配原則

  分配生名額以市區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數(其中,民辦初中2019年自主招生學生數按50%的比例計入該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數,下同)為依據基本均衡分配。根據2022年市區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總計劃數和市區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總數,確定分配生推薦比例,並原則上根據該比例和各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數,確定各初中學校分配生推薦名額(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共同核定)。分配生推薦名額由各初中學校等額推薦。

  三、分配生的基本條件

  1.具有杭州市區初中學校在冊學籍號並在學籍所在學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班學生。

  2.自覺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浙江省初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試行)》,身心健康,學業優良,綜合素質等級評定全部合格且其中獲得優秀(A等)項數3項及以上,綜合評語中的操行等第良好及以上。

  四、操作程式

  1.各區教育行政部門須成立分配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監督本區內初中學校的分配生推薦工作;初中學校須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學校分配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並張榜公佈,全面負責本校的分配生推薦工作。

  2.在我局確定的分配生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初中學校應結合本校實際,以素質教育和全面育人理念為導向,以公正、公平、公開為原則,制定學校《名額分配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

  初中學校分配生推薦工作須堅持綜合評價、擇優推薦的原則,對符合分配生基本條件的學生,採用綜合評分的方法,即根據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進行綜合評分,其中學業成績(由初中階段若干學期語文、數學、英語、科學和道德與法治·歷史與社會共5門學科期末考試成績和初三第二學期上述5門學科的一次年級集中統一測試成績,按一定比例換算組成)所佔權重不低於95%,德育、體育、藝術、勞動、科技等方面的綜合素質評價所佔權重不高於5%。

  初中學校在制定《名額分配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時應廣泛徵求教職工意見,並認真聽取家長意見。各校制定的《名額分配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在上報各區分配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准後組織實施。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將審核批准的各學校《名額分配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匯總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3.初中學校應將《名額分配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本校可推薦分配生名額等相關資訊,一併通過校園網、公示欄等進行公示(不少於3天),並及時召開學生家長會向家長公佈。

  4.根據學校《名額分配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在學生自願申請的基礎上,初中學校對申請的學生進行綜合評分,並按綜合評分高低對所有申請學生排定先後位次,綜合評分結果及排定的先後位次應向全體申請的學生及其家長公佈。

  5.綜合評分及位次排定結果無異議後,由相關學生按綜合評分排名的先後位次,依次自主選擇學校(校區)。學生選定或放棄分配生推薦,均須與家長一起簽字確認,學生與家長選定分配生招生學校(校區)並簽字確認後不得放棄。初中學校將確定的擬推薦分配生名單在校內張榜公示(不少於3天),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本校分配生推薦名單。

  6.5月26日9:00—5月27日15:00,初中學校通過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資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高中招生資訊管理系統”)報送本校確定的分配生推薦名單及相關資訊。

  7.分配生錄取工作在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後進行。市教育局根據面向市區招生的省重點普通高中、省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及其領辦分校(即集中統一第一批招生學校)的招生總計劃數,劃定分配生招生錄取的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基礎控制分數線(即集中統一第一批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原則上根據第一批招生學校的招生總計劃數按1:1.05左右的比例劃定)。各招生學校(校區)根據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總成績(含加分),在達到該基礎控制分數線(含)以上的分配推薦生中,按不低於95%的錄取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8.已被分配生招生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後續階段的招生錄取。

  五、有關要求

  1.名額分配招生是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初中學校務必高度重視,要將有關政策及時、準確傳達到廣大教師、學生和學生家長,規範、透明、公正地做好名額分配生推薦工作。

  2.堅決杜絕不正之風。對在推薦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追究主管教育部門、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並取消有關學生的推薦資格。

  根據2021年8月出臺的《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4號)的相關規定,我局擬調整市區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方式,並從該文件發文後入學的初一年級學生(即2021級初一學生)開始實施。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姜曉蓉 通訊員 杭教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姜曉蓉 通訊員 杭教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