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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網暴”必須出組合拳
人民日報海外版 · 辛文 | 發佈時間2022-04-15 09:52:42    

   網路暴力不僅侵害他人尊嚴、名譽和隱私,也嚴重污染社會風氣。國家網信辦近日公佈數據顯示,在打擊網路暴力方面,今年已累計清理相關有害資訊87.9萬條,處置違法違規賬號4.1萬餘個。

  一般而言,“網路暴力”往往與侵犯公民的名譽權和隱私權等相關聯,中國《民法典》明確保護公民的名譽權和隱私權等人格權益。另外,情節嚴重者可能會觸及刑法中的“誹謗罪”和“侮辱罪”。但在現實中,被侵權人取證如大海撈針,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被侵權人不僅需要自己找到始作俑者,還要憑藉個人的力量來固定收集證據,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過程很繁瑣,人們往往視其為畏途,“與其太折騰,不如算了吧”。諸多網路暴力事件也因此不了了之,“鍵盤俠”更肆無忌憚。

  網路暴力何時休?首先,用戶需厘清言論自由的邊界何在。誠然,公眾有權利用網路渠道表達公共意見,進行輿論監督,但權利是有邊界的。當網路表達演變成網路暴力,甚至成了網路“恐怖主義”,所謂“鍵盤俠”的自由便對他人的自由形成了侵佔。厘清言論自由的邊界,依法上網、文明上網是網際網路時代的網民必修課。

  遇到網暴,既要提升網民的媒介素養,制度的構建也要跟得上。網路空間情況複雜,必須形成政府管平臺、平臺管用戶的規制格局,壓實平臺責任。平臺不僅要積極發揮自身在網路暴力案件中的作用,比如協助被侵權人固定證據等,也要讓平臺在事前預防中發揮作用,如平臺可以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慧等對明顯違法侵權的內容提前採取措施,同時在接到用戶的刪除通知後,提高處理效率,防止違法侵權行為進一步擴大。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 撰稿:辛文    | 責編:趙慧子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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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 撰稿:辛文    | 責編:趙慧子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