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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媽媽”18歲照片刷屏,浙江越劇女演員懵了:開局一張圖,內容全靠編
錢江晚報 · 陳馨懿 | 發佈時間2022-04-15 09:13:18    

  “開局一張圖,內容全靠編。”

  這件事

  在浙江小百花越劇團演員

  何青青身上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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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個月,何青青不僅自己刷到了,還收到了十來個不同朋友發來的視頻截圖。

  視頻大同小異,都是講一位九十多歲卻保持優雅美麗形象的老奶奶,上面寫著“(奶奶)18歲照片竟然這麼漂亮”,用的卻是何青青的照片。

  “這是我2020年拍的照片,怎麼就成了不認識的九十多歲老奶奶的18歲照片?”何青青感到非常困惑。

  事實上,近兩年,網路上私人照片被涉嫌盜用的情況多次發生。有人被造謠為“爺孫戀”、“女海王”,或是“日本小朋友”,有人還因此收到大量的辱罵私信。

  如何保護我們的照片?如何反擊照片盜用?何青青向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講述了自己的維權過程。

  兩年前的照片被涉嫌盜用,

  聯繫涉嫌侵權者後被遮罩

  被涉嫌盜用的照片均出自何青青兩年前拍攝的同一組藝術照片。在這組照片裏,何青青畫著細眉,盤著發,身著旗袍,典型的復古風格。

  涉嫌侵權的某平臺某情感賬號,在視頻畫面上放了一張對比照。左邊是老奶奶,右邊是何青青。兩張照片合在一起,成了一個過去是大小姐,如今依然優雅的老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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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邊是老奶奶,右邊是何青青。

  對此,何青青哭笑不得:“這些視頻也有一些差別,有的説是九十多歲的奶奶,有的説是姨婆、嬸嬸。比較離譜的是,我的圖片還會被拿去用來做推文廣告的……”

  一張截圖顯示,在微信公眾號底部,何青青的照片又和一位老人的照片擺在一起,寫著“她結婚2次,6大富豪為她終生未娶;一生錯愛,驚艷世界”——是給網文導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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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青青的照片又和另一位老人的照片擺在一起。

  “你的照片被盜用了!”收到好友的轉發後,何青青兩次聯繫發佈視頻的賬戶,“有一個賬戶刪除了視頻,還有個賬戶把我遮罩了,但視頻仍然在置頂。”何青青曾經舉報過一個視頻,而後該視頻被平臺刪除,但新的視頻依然源源不斷地出現。

  3月23日,何青青在自己的賬號上發佈了澄清視頻。何青青説,希望大家不要為了博取流量而欺騙他人,好的平臺應該有真實、正能量的傳播,而不是虛構。“但這條澄清視頻下,僅有135個點讚。”何青青説。

  盜用照片的視頻目前已有超過5萬點讚,居然還有人反駁評論裏的澄清內容:“要用美好的心態去看事情”“你年輕時候的照片跟老年照片也是不一樣的”“你嫉妒她,這就是一個人”,等等。

  涉嫌侵權賬號至少上百個,

  “歲月媽媽”也疑似被盜用

  2020年,何青青的這組照片由“穀子旗袍照相館”發佈,剪輯了包括何青青在內的多位模特照片,並配文:“民國時的一抹倩影,驚艷了時光”。

  截至發稿前,這條視頻獲得兩千多點讚,被置頂在賬號首頁,封面便是何青青的照片。在評論區裏,該賬號曾回復:“是我家造型師做的(造型)哦。”

  “穀子旗袍照相館”主理人告訴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作品是我們創始人有償邀請何青青,作為我們模特拍攝的。現在盜用的情況很嚴重,很多平臺各種形式都在盜用。我們維權起來很麻煩,有些人馬上就刪除了,對他們的傷害力度又小。”

  據該主理人介紹,他們曾經諮詢過律師,對方建議協商處理。目前,他們每發現一條涉嫌盜用的視頻,就會舉報並警告對方刪除。一般情況下,侵權賬號都會刪除視頻。

  “我們工作室創作的作品就這樣被人盜用,我們真的很痛心!”主理人説,目前涉嫌侵權的賬號至少上百個,他們很難直接找到賬號和平臺的負責人,“實在是太多了,公眾號、小説推廣廣告、淘寶商品圖、小紅書、微網志等等全有。後面可能還會有其他賬號或以其他形式出現。這會讓我們更抓狂。”

  在一些視頻中,和何青青做對比照的老人被稱為“歲月媽媽”。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發現,在短視頻平臺上確實有一位“歲月媽媽”,擁有超過300萬粉絲,她發佈的圖片也被用來和何青青對比。

  “歲月媽媽”的賬戶簡介上這樣寫著:“歲月媽媽生於1928年,曾經是大小姐”“如今94歲媽媽子孫滿堂,生活美滿幸福”。賬號發佈的視頻以老人的日常生活為主,有網友留言:“老人家好有氣質,年輕時一定是個美女啊!”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聯繫上該賬號,詢問是否得知照片被涉嫌盜用的情況,截至發稿仍未收到回應。

  何青青至今沒有打算走法律途徑:“花費的時間太多,我最近也很忙。”

  剛開始,何青青覺得這對自己來説影響不大,她一直説服自己,“算了,沒事,要用就用吧。”

  但隨著視頻增多,何青青自己也刷到了類似視頻。何青青看到評論區裏有人留言,“老太太年輕,這麼漂亮,穿戴又非常時尚。希望老太太的女兒,為母親訂幾套時尚的服裝”“絕對是真的,是我見過最漂亮的老姐姐”等。

  何青青又覺得自己應該行動起來:“如果是真實的,當然讓人感動,但這都是假的。大家那麼真情實感地看視頻,結果被假視頻欺騙了感情。”

  何青青認為,短視頻平臺應該起到審核的作用,減少虛假資訊的出現。

  照片被盜用後怎麼辦?

  律師建議保全證據並向平臺投訴

  在何青青之前,網路上涉嫌盜用照片的現象也多次出現。

  博主“_niki君_”和外公的合照,被轉發並造謠為“73歲東莞清溪企業家豪娶29歲廣西大美女,88萬禮金+88萬二房公寓+豪車一輛。”而後,造謠網友被刑拘,“_niki君_”仍在維權中。

  另一位女生的照片被涉嫌盜用,稱其為“海王中的女霸王”,戀愛一年花費男友20萬元,並與上百位男生開房。女生因此收到大量謾罵私信。目前,該女生已經決定起訴平臺。

  遇到照片被涉嫌盜用該怎麼辦?曾代理“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事件的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鄭晶晶律師,接受了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的採訪。

  鄭晶晶律師認為,何青青照片被涉嫌盜用,明顯侵犯了她的肖像權,她可以向侵權人主張損害賠償責任。但考慮到使用該照片時並未醜化、侮辱她的公眾形象,也未降低公眾對她的評價,沒有造成消極影響,很難稱其行為對姑娘造成了嚴重後果。

  因此,該侵權訴訟中恐很難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

  依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下簡稱《民法典》)第1019條第1款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資訊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刪除了“民法通則”原先所規定的,侵害自然人肖像權“以營利為目的”的構成要件,加強了對肖像權的保護。也就是説,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只要是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而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肖像的行為,均屬於侵權行為。

  鄭晶晶律師特別提到,尤其是在網際網路環境下,存在大量不以營利為目的侵害肖像權的行為,比如以醜化、謾罵、曝光,或者是惡作劇的形式出現。實際上“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事件,它的基礎也是肖像權侵權,屬於肖像被他人惡意演繹的情況,尤為惡劣。

  此外,法律保護的肖像並非只是與本人完全相同的外部形象,還包括經過了藝術加工或後期處理的不完全真實的形象。如果以社會一般人的認知標準,能通過ps處理過的照片清楚識別出原圖主人,那麼p圖盜用的行為仍然構成侵犯肖像權。

  何青青澄清的短視頻截圖。

  鄭晶晶律師建議,發現自己照片被盜用後,首先要第一時間進行侵權證據保全,尤其是網路侵權的證據,更需要及時進行證據保全。

  證據保全後,可以向網路平臺進行侵權投訴,要求平臺及時下架該照片或視頻等。

  平臺在收到侵權投訴後沒有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要對擴大部分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依據法律規定,當肖像權被侵害後,除了提起人格權侵權訴訟,還可以申請人格權侵害禁令。 

來源:錢江晚報    | 撰稿:陳馨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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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錢江晚報    | 撰稿:陳馨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