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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駕電動車自燃燒燬汽車,高額賠償誰承擔?
羊城晚報 · 付怡 郭思琦 | 發佈時間2022-04-14 10:51:04    

   近日,廣東消防微信公眾號發佈通報稱,3月初,惠州市一輛私家車在等紅燈時突然內部爆炸,後迅速燃燒起火。據了解,車輛當時由代駕人員駕駛,致爆炸起火的正是放置在後尾箱內的、代駕的可折疊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火災安全隱患廣受關注。代駕人員的電動自行車自燃,使客戶車輛被燒燬,損失誰來承擔?代駕人員應如何提高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就這些問題,羊城晚報記者進行了調查採訪。

  代駕:較少選擇大品牌電動自行車,會定期更換電池

  記者搜索相關新聞報道發現,惠州這起事故並非個案。2021年7月,中山市一名女子因在飯局上飲酒而叫了代駕,代駕人員將電動自行車放置在車輛後尾箱後,兩人正準備上車,不料,電動自行車起火致車輛後尾箱燒了起來。隨後,消防及時到場,將火撲滅。

  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不斷增加,代駕服務的市場需求也在增大。當車主因飲酒或疲勞等原因而不適宜駕駛車輛時,選擇代駕服務是一種為安全負責的行為。由於電動自行車具有平價、便捷的優點,大多數代駕人員都使用可折疊式電動自行車作為交通工具,提供代駕服務時即將其放置在客戶汽車後尾箱內。

  羊城晚報記者在某代駕平臺上預約了代駕服務,搶到單的陳師傅有15年駕齡。他告訴記者,自己做代駕已有五六年時間。

  記者觀察到,陳師傅使用的折疊電動自行車外觀比較老舊,車體上的噴漆有較多磨損。陳師傅説,該代駕平臺不會為代駕人員配備電動自行車,需要自己購買。“車是雜牌子。”當記者問及如何保證雜牌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時,陳師傅説,自己每年會到相熟的電動自行車銷售人員那裏更換電池。

  陳師傅説,每單代駕的收入,平臺會抽成23%左右。根據代駕人員與平臺簽訂的協議,每單代駕都有保險。“遇到事故,比如剮蹭、碰撞,基本上都保。”他還介紹,如果發生較大事故,上報平臺保險,平臺處理後,會和該名代駕人員解約,且以後也不會再簽約。“所以如果事故不嚴重、費用不多的話,一般自己賠錢解決。”

  同一平臺的另一名代駕人員彭師傅則未透露自己使用的電動自行車品牌。他介紹,與平臺簽約時,平臺會對每位代駕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其中就包括了要求代駕人員購買3C級別電動自行車,勤加保養,保證電動自行車安全。“我們一般一年多換一次電池。關鍵是不要改裝,改裝就比較危險。”

  他還提到,簽約時要向平臺交一兩千元的費用,其中一部分是保險費用,“據説最高可以保到兩三百萬元。”

  專家:代駕折疊車品質參差,需定期保養、自檢

  根據權威數據,目前國內電動兩輪車市場保有量已超3億輛,中國電動兩輪車産業市場規模達到全球第一。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此前發佈的2021年全國消防救援隊伍接處警與火災情況數據顯示,2021年全國消防救援隊伍共接報火災74.8萬起,其中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故障引發的火災近1.8萬起、死亡57人。

  廣東省電動車商會執行會長藍世有介紹,代駕折疊電動自行車在行業內屬於小眾類別,生産的企業多為中小型,因此品質參差不齊。此外,代駕折疊電動自行車對電池有剛性需求,例如續航久、體積小等,所以市場上存在非法改裝車輛以延長續航時間的情況。“品質不過關、非法改裝的代駕折疊電動自行車就存在引發火災的風險。”

  藍世有表示,健康的電池面對行駛過程中的震動大概率是安全的,因為生産商生産電動自行車會考慮到正常行駛下的震動強度。“但如果電動自行車本身存在接線鬆動、非法改裝等安全隱患,再加上行駛過程中的顛簸震動,就存在電池短路引發火災的風險。”

  此外,藍世有強調,電動自行車維護保養不到位是引發火災的另一原因。“維護保養包括定期更換電池、對車輛進行自檢等,目前許多車主都缺乏維護保養的意識,但這很重要。”

  廣州市消防救援支隊火調技術處專業二級指揮長童三伏介紹,大多數電動自行車使用鋰電池,“而鋰電池本身的特性,就是較容易發生能量溢出。”因此,目前來看,想要完全杜絕鋰電池起火是不現實的。但仍有許多方法能夠極大地避免電動自行車起火。

  藍世有建議,購買電動自行車時應儘量選擇大品牌,即經過3C認證的車輛,並定期對電池進行更換,切勿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其次,電動自行車車主可以通過查看車輛線路有無老化脫線、接插件有無鬆動、電池部分有無鼓包、漏液、破損等方式進行自檢。

  此外,他認為,代駕平臺應加強監管。“平臺可以為代駕騎手集中採購品質有保障的折疊電動自行車,同電動自行車品牌形成合作,量身定制續航更久的代駕車型;或者及時收集代駕騎手電動自行車的品牌、型號、照片,通過技術專家識別判斷車輛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律師:車主可向平臺要求賠償,代駕有責任平臺可追償

  3月初發生在惠州的這宗火情,據事後流出的照片顯示,車輛幾乎燃燒殆盡,只剩外部框架。更有網友介紹,這輛車本身價值不菲,追討賠償將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如果車主遭遇此類事件,應當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代駕人員、代駕平臺應負什麼責任?記者向律師了解了相關法律問題。

  盈科廣州高級合夥人周浩律師介紹,首先應當進行法律責任區分。如果經權威部門鑒定,事故原因是電動自行車本身品質引發起火,那麼代駕人員要承擔責任,同時,代駕人員可以向其購買電動自行車的銷售商或生産商進行追償。

  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廣東省法學會律師學研究會秘書長廖桃葉認為,該起事件代駕平臺應承擔賠償,代駕平臺賠償後,代駕司機如有責任的,代駕平臺可向司機追償。

  “車主在代駕平台下單代駕時,實際上和代駕平臺之間形成了一個服務合同關係,車主有義務支付代駕費用,代駕平臺有義務指派司機完成代駕服務,將汽車安全送往車主指定的地方。”廖桃葉表示,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産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因此,在該事件中,如果因為代駕平臺指派的司機的原因造成了車輛毀損,屬於代駕平臺違約,代駕平臺應向車主賠償損失。”

  代駕作為一種新業態,代駕平臺與代駕人員的關係仍存在爭議。廖桃葉認為,根據目前常見的平臺派單、代駕搶單、平臺抽成模式,代駕平臺與代駕人員既可能是勞動關係也可能是雇傭關係。即代駕司機的代駕行為是其職務行為,由代駕平臺承擔後果。如果代駕司機履行職務有明顯過錯的,代駕平臺在賠償車主損失後,可向代駕司機追償。

  廖桃葉表示,“如代駕平臺和代駕存在勞動關係,則應當為代駕購買五險。其他的保險,目前還沒有強制要求必須購買,但建議代駕平臺可以購買相應的保險,以更好保障顧客、代駕、平臺三方的利益。”

  周浩認為,在雇傭關係下,代駕平臺也應當為代駕人員購買足額保險以降低風險,不能為了減少成本而回避責任。“我認為在司法實踐中,應傾向於保護代駕人員個人。”

  在此類事故中,車主自身是否有責任?周浩表示,如果事故結論明確為代駕電動自行車起火導致車輛損毀,那麼車主本身沒有責任。“車主履行一般注意義務即可,比如代駕有無飲酒、有無駕照等。”若要求車主檢查電動自行車是否有起火隱患,則是向車主增加了義務。

來源:羊城晚報    | 撰稿:付怡 郭思琦    | 責編:趙慧子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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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羊城晚報    | 撰稿:付怡 郭思琦    | 責編:趙慧子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