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蘇的毛先生及父母花200多萬給14歲兒子買了一套房,一直未裝修入住,可最近房子裏卻住進了陌生人。對方表示,房子是從毛先生前妻馮某處買的,已完成過戶。根據相關要求,房子落在小孩名下,過戶需監護人雙方一起到行政審批中心簽字,而毛先生表示自己從未簽過。據警方調查,是馮某找人冒充毛先生簽的字,並從中獲利兩百多萬元。馮某無業且欠很多外債,所得房款用於買豪車、做生意,在酒吧揮霍一空。目前,馮某等3人已被抓獲。
來源:光明網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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