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晚,每日經濟新聞發佈嚴正聲明稱,在社交媒體和部分自媒體上,出現了大量“潘長江起訴直播事件造謠者”的資訊。上述資訊對每日經濟新聞社聲譽造成嚴重負面影響,每日經濟新聞社保留對相關不實資訊發佈者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3月16日,每日經濟新聞已應市場監管部門要求,提交了潘長江在3月1日“潘叔酒水主題專場”直播中涉嫌虛假宣傳的相關材料,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核查相關情況。
此前報道
4月6日11時23分,潘長江方委託律師對成都每日經濟新聞社有限公司正式提起訴訟,此前,該公司聲稱潘長江在直播中説“我和茅臺董事長認識十幾年了,昨晚把他灌醉了,讓他簽合同給我定價權”,引發熱議。潘長江則接受採訪回應該事件表示從未説過這樣的話,“沒做過半點虛假的宣傳”,並向該公司發送律師函,要求對方公開道歉,但時至今日其仍未公開道歉,遂委託律師對造謠方進行起訴。潘長江轉發該律師聲明稱:“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判決!”
來源:瀟湘晨報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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