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一貨車司機確診】
4月4日淩晨,象山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4月3日17時10分,象山縣人民醫院報告,丹西街道丹陽核酸檢測點送檢的一份10:1混採樣本結果異常,立即將該10人轉運至集中隔離點,並進行單人單管核酸採樣,22時,經象山縣疾控中心檢測,其中1人核酸為初篩陽性,其餘9每人平均為陰性。
該初篩陽性人員現家住象山縣丹西街道小廳村,係貨車司機,其3月31日、4月1日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據該人員自述,近14天內無省外旅居史。目前,已對該人員進行復採復檢,待寧波市疾控中心復核。
象山縣委縣政府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開展流調溯源、隔離管控、核酸檢測等工作,並對其活動場所進行環境採樣檢測及消殺,對相應區域已實施管控措施。後續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4月4日5時08分,經寧波市疾控中心復核和定點醫院診斷,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象山縣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機制,對已排查出的28名密切接觸者、91名次密切接觸者,均已閉環轉運至集中隔離點管控,相關場所已落實臨時封閉管理並進行環境消殺。
【該病例3月28日至4月3日到過的公共場所和活動軌跡】
3月28日上午,寧波市鎮海區駱駝街道浙豐貿易有限公司,寧波市高新區商貿城,寧波市鄞州區下應街道金達路692鋼材市場新業鋼鐵有限公司。
3月28日下午,象山縣西周鎮奧迪斯丹科技有限公司工地。
3月29日上午,象山縣丹西街道宏利針織城,象山縣濱海工業園金豪機械製造有限公司,象山縣丹西街道小廳村北村口小店。
3月29日下午,象山縣丹西街道探索機械有限公司,寧波市江北區萬達物流區,寧波市鎮海區駱駝街道浙豐貿易有限公司。
3月29日晚上,寧波市鎮海區駱駝街道榮吉路樂益賓館,寧波市鎮海區駱駝街道浙豐貿易有限公司。
3月30日上午,寧波市鎮海區駱駝街道浙豐貿易有限公司。
3月30日下午,象山縣丹西街道園中路象山創鑫金屬有限公司。
3月31日上午,象山縣丹西街道丹陽公園核酸檢測點,象山縣丹西街道養生堂南莊店。
3月31日下午,象山縣丹西街道丹陽小區東門象山港藝術幼兒園。
4月1日中午,象山縣涂茨鎮泊戈洋村寧波廣通機械製造有限公司。
4月1日下午,象山縣西周鎮大唐烏沙山電廠,象山縣丹西街道丹陽公園核酸檢測點。
4月1日晚上,象山縣丹西街道小廳村家裏。
4月2日上午,寧波市高新區東環鋼貿城:華豐鋼鐵有限公司、博發鋼鐵有限公司、虹升鋼鐵有限公司、榮達鋼鐵有限有限公司、浩燦鋼鐵有限公司、巨磊鋼鐵有限公司等6家單位。
4月2日下午,北侖區小港街道昊宇金利鋼鐵有限公司倉庫。
4月2日晚上,象山縣丹西街道白鶴路新磊鋼鐵有限公司,丹西街道小廳村家裏。
4月3日上午,象山縣爵溪街道石城山碼頭,爵溪街道交警中隊旁邊超市門口早餐點,大徐鎮象山恩源模具廠,丹東街道寧波海辰天力機械製造有限公司,丹西街道象山縣新發物資有限公司。
4月3日中午,象山縣丹西街道小廳村家裏,象山縣濱海工業園寧波駿嘉重型機械製造有限公司。
4月3日下午,象山縣西周鎮大唐烏沙山電廠。
4月3日下午,閉環轉運至集中隔離點。
與上述活動軌跡有時空交集的人員,請立即向所在單位、社區(村)報告,配合落實相應疫情管控措施,如瞞報、遲報、謊報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象山縣劃定“三區”範圍】
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規定,經市專家綜合評估研判,象山縣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將丹西街道小廳村1號、44號劃為封控區;將東至半島康橋小區西圍墻、南至丹霞路、西至新一路東側河道、北至象山河合圍區域劃為管控區;將東至天安路、南至丹山路(在建)、西至來薰路、北至丹河路合圍區域劃為防範區。
一、封控區嚴格執行“封閉隔離、足不出戶、服務到府”管理措施,安排工作人員24小時巡邏值守。
二、管控區實行人員只進不出,原則上居家,嚴禁聚集。
三、防範區管控實行非必要不出區,如因就醫、特定公務等確需出入的,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嚴格限制人員聚集,關停棋牌室、檯球室、網吧、足浴店、KTV等公共場所;其他公共場所、小區和交通工具嚴格落實測溫、掃碼、戴口罩、消毒等措施併合理控制人員數量;所在地企事業單位提倡線上辦公。
四、對不服從疫情防控管理的人員,一律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三區”範圍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象山縣集中隔離點新增1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
象山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稱,4月4日3時15分,象山縣新增1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係在集中隔離點發現。
該病例于3月27日自省外重點地區返象後納入集中隔離點閉環管理,3月27日、3月28日、3月29日、3月30日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4月4日核酸檢測陽性,經定點醫院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象山縣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機制,經進一步排查未發現密切接觸者。
來源:浙江日報 | 撰稿:應磊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來源:浙江日報 | 撰稿:應磊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