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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不得辦成營利性 浙江發文促進學前教育高品質發展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辛文 | 發佈時間2022-03-27 10:19:22    

   近日,浙江省教育廳等十一部門印發《浙江省學前教育發展第四輪行動計劃 (2021—2025年)》,提出加快完善覆蓋城鄉、佈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促進學前教育高品質發展。

  浙江計劃到2025年:

  高品質普及學前教育,區域學前教育優質均衡發展,90%以上的縣(市、區)成為全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市、區),學前三年入園率保持在98%以上,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幼兒佔比達到90%以上,經費保障機制更加完善,出臺並落實公辦幼兒園成本分擔機制。

  幼兒園教師隊伍素質明顯增強,幼兒園教師持證率達到99%,本科及以上學歷教師比例達到65%以上。

  幼兒園保教品質進一步提升,優質幼兒園(一、二級幼兒園)在園幼兒佔比達到75%以上,全面建成更加均衡、更高品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計劃》提出要逐年提高公辦幼兒園比例,制定實施公辦幼兒園成本分擔機制,建立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財政經費補助政策,努力推動優質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與公辦幼兒園同質同價等原則。

  一起看看具體措施

  ↓↓

  高水準構建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各地從實際出發確定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佔比,在不低於國家標準的基礎上逐年提高。對人口流入趨勢穩定、增長較快區域,加大優質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

  在2022年底前修訂出臺符合當地實際的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確保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小區做到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要及時移交當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辦成公益普惠性幼兒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在舊城改造中要優先出臺小區配套幼兒園政策。

  統籌制定農村幼兒園補短提升項目計劃,避免出現“城鎮擁擠”“鄉村閒置”的現象。推進城鄉學前教育共同體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2—3歲幼兒。進一步落實鄉鎮公辦中心幼兒園輻射指導作用,實施鄉(鎮)村幼兒園一體化管理,到2025年,農村學前教育整體品質達到當地城區的平均水準。

  有效建立學前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落實政府投入為主、家庭合理分擔、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機制。各縣(市、區)要制定並實施生均經費標準和公辦幼兒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新增教育經費向學前教育傾斜。縣級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佔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比例不低於5%(不舉辦高中的地區適當提高),並爭取逐年提高。

  各地應當合理確定公辦幼兒園成本分擔比例。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佔保教成本的比例不高於40%。各地可結合實際,按照質價結合、優質優價的原則,分步、穩妥調整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調整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5年,間隔前一次調整時間不少於2年。

  各地制定並實施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財政經費補助政策。逐步實現同級公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等價收費。

  著力打造高素質學前教育師資隊伍

  各地要科學編制實施學前教育教師發展專項規劃,依法依規配齊配足教職工,逐步落實每班“兩教一保”的人員配備標準。

  保障農村幼兒園和勞動合同制教師工資待遇,建立薪酬體系和薪酬穩步增長機制,保障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與在編教師逐步實現同工同酬,確保所有幼兒園教職工享受“五險一金”。

  進一步推進學前教育專業5年一體化人才培養改革。立足實際,鼓勵大專學歷教師在職進修本科及以上學歷,到2025年,本科及以上學歷教師比例65%以上。

  多舉措推動學前教育內涵式發展

  推動各地幼兒園上等級提水準,不斷增加優質學前教育覆蓋面,到2025年,各地優質幼兒園(一、二級幼兒園)在園幼兒佔比75%以上。

  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全面推行入學準備和入學適應教育,堅決糾正超前學習、拔苗助長等違反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的行為。建立幼兒園與小學協同合作機制。

  規範幼兒園辦園行為

  2017年以後建設的幼兒園均應當達到教育部《幼兒園建設標準》(建標175-2016)。各類幼兒園的基本資訊在2022年5月底前納入市、縣(市、區)政府資訊系統。對鄉鎮公辦中心幼兒園、企事業單位和集體資産舉辦的幼兒園,要依據法人登記相關規定做好法人登記管理工作,于2022年8月底前完成登記。

  強化幼兒園安全衛生保障,重點對存在危房、“三防”不達標等安全隱患及園長和教師不具備規定資格等不規範辦園行為進行動態督查。加強幼兒園衛生保健和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等級達到B級(含)以上。

  部署開展幼兒園名稱規範清理行動,對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全球”等字樣,包含外語詞、外國國名、地名,使用“雙語”“藝術”“國學”“私塾”等片面強調課程特色以及帶有宗教色彩的名稱,民辦幼兒園使用公辦學校名稱或簡稱等進行清理整治,2022年5月底前完成更名申請。

  對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和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以及其他違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訓活動,一經發現,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全面深化學前教育改革創新

  打破傳統公辦幼兒園辦園路徑依賴,鼓勵探索多主體、多渠道、多形式舉辦各類公辦幼兒園,實施多元化公辦幼兒園辦園體制。

  各地積極開展試點,逐步推行服務區制度,規範幼兒園招生工作。遵循“就近入園”原則,優化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佈局。

  探索“公益園”“公助園”等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新模式,提高財政扶持力度。

  建立學前教育品質監測體系,與“浙有善育”智慧托育系統資訊互通,推進嬰幼兒健康、學籍檔案智慧化管理和入托入園一件事改革,提高便民服務品質。

  推進學前特殊(融合)教育,逐步建立和完善學前特殊教育體系,支援特殊教育學校獨立辦園(班)。各地提供必要的資金、資源和師資支援,鼓勵普通幼兒園開展學前融合教育。

  《計劃》還明確,將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提升保教品質、完善投入保障政策等情況,納入對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認定的重要內容。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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