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批復同意溫州市、湖州市和嘉興市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
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ship)是指境外機構投資者在通過資格審批和其外匯資金的監管程式後,將境外資本兌換為人民幣資金,投資于國內的PE(私募股權投資)以及VC(風險投資)市場。
通過QFLP試點:溫州市將發揮溫籍華商優勢吸引華僑資金回歸;湖州市將基於綠色金融産業集聚特點加大外資利用力度;嘉興市作為浙江省高品質外資集聚區,在嘉善縣先行試點基礎上,將發揮南湖“基金小鎮”優勢,進一步拓展外資利用新通道。
QFLP試點為擴大境外資金投資境內實體産業提供了便捷的渠道,對完善利用外資體系,引導外資投向實體經濟將發揮積極的作用。
下一步,浙江省商務廳、浙江省司法廳、浙江省稅務局、浙江省市場監管局、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浙江省外匯管理局、浙江證監局等省級部門將本著創新突破、監管有序、開放共贏的原則,依法依規推動試點工作,推動試點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積極穩妥發展。
來源:中國網 | 撰稿:丁薩 通訊員 鐘歡歡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來源:中國網 | 撰稿:丁薩 通訊員 鐘歡歡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