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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浙江優勢和特色 《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修訂通過
中國網 · 丁薩 通訊員 王彩虹 | 發佈時間2022-03-22 10:46:52    

  近日,新修訂的《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條例》共9章72條,從管理體制、投資貿易自由便利、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新型國際貿易促進、國際航運與物流樞紐建設、數字經濟發展示範與先進製造業集聚、要素保障與監管服務等方面作了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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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網站圖

  2017年4月1日,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式掛牌成立,實施範圍119.95平方公里,全域位於舟山。

  2017年12月27日,《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經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通過,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施行四年多來,在理順管理體制、圍繞推進各項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任務、優化綜合監管與法治環境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的法律支撐作用,在《條例》的規範引領下,浙江自貿試驗區建設成果豐碩,完成了各項任務,實現了預期目標。

  2020年8月30日,國務院印發《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方案》(以下簡稱《擴區方案》)。擴區後,浙江自貿試驗區新增寧波、杭州、金義三個新片區,面積擴大至239.45平方公里,功能定位從1.0版本的聚焦油氣全産業鏈拓展到2.0版本的“五大功能定位”,即著力打造以油氣為核心的大宗商品資源配置基地、新型國際貿易中心、國際航運和物流樞紐、數字經濟發展示範區和先進製造業集聚區。

  隨著擴區後的空間佈局、功能定位、改革任務以及事權下放要求、制度創新需求、法治保障訴求等都發生了重大變化,有必要對《擴區方案》等政策文件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調整內容進行梳理,修訂適應新形勢、新要求、新任務的《條例》。

  新修訂的《條例》,圍繞“五大功能定位”和數字化改革要求進行制度設計,突出浙江的優勢和特色。

  在建設數字經濟發展示範區和先進製造業集聚區方面,《條例》指出,支援自貿試驗區與杭州城西科技創新大走廊、寧波甬江科技創新大走廊、浙中科技創新大走廊等開展協作,推動數字産業聯動發展;支援自貿試驗區發展新一代資訊技術、生命健康、新材料、智慧製造裝備等高端産業,推進先進製造業集聚、産業鏈協同、供應鏈高效等。

  《條例》指出,自貿試驗區各片區應當根據國家確定的功能定位,堅持首創性和差別化發展,突出自身特色,加強聯動協同,實現優勢互補、相互促進,並對舟山片區、寧波片區、杭州片區和金義片區進行了具體明確。

  《條例》還指出,要健全自貿試驗區聯動創新機制,推進自貿試驗區與浙江省人民政府確定的聯動創新區政策聯動、功能互補、優勢疊加,引領全省高品質發展,形成省域全面開放新格局。支援自貿試驗區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一帶一路”建設,融入長江經濟帶發展和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等國家戰略,依託中國-中東歐國家經貿合作示範區,增強對區域經濟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

來源:中國網    | 撰稿:丁薩 通訊員 王彩虹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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