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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通報夫婦生15孩:2人自由戀愛 不存在拐賣等情況
環球網 · 辛文 | 發佈時間2022-03-21 08:16:19    

   3月2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政府調查組發佈關於“容縣梁二夫婦生育15孩”有關問題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

  2016年網傳“容縣梁二夫婦生育15孩”一事,近期再次引發網民關注。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于3月4日成立調查組,赴玉林市、容縣以及廣東、貴州兩省開展全面深入的調查核實。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於梁二、陸某蘭身份情況

  涉事男子戶籍登記名為梁二,涉事女子戶籍登記名為陸某蘭,均係廣西玉林市容縣黎村鎮太和村雙樹隊村民。此次調查發現,陸某蘭原籍貴州平塘縣,常住人口登記戶籍姓名為陸某彤。在2010年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期間,梁二以陸某蘭無戶口為由到當地派出所申請補錄戶口,當地派出所沒有進行調查核實,未按照規範程式于2010年4月27日為其辦理了戶口登記手續,造成陸某蘭雙重戶口。

  二、關於梁二和陸某蘭婚戀情況

  經詢問梁二、陸某蘭本人及其家人,走訪當地幹部及知情群眾,並向當年與陸某蘭同在廣東中山打工並嫁入容縣黎村鎮的貴州同鄉陸某核實:1994年,梁二和陸某蘭同在廣東中山某建築工地務工,相識後確立戀愛關係;同年10月陸某蘭自願與梁二一起回到容縣黎村鎮太和村生活,由本村村民韋某祥作媒,在親友見證下,按當地風俗舉辦了婚禮,但至今兩人尚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陸某蘭到太和村生活後,與家人及鄰里關係融洽,可講流利的容縣方言,家庭事務主要由其操持,已完全融入當地生活。陸某蘭與貴州的家人素有來往,2017年梁二及孩子們曾隨陸某蘭回貴州娘家探親,陸某蘭兩個哥哥也曾到容縣家中探望陸某蘭及家人。經調查核實,不存在拐賣婦女、強迫婚姻等情況。

  三、關於梁二和陸某蘭所生育的15孩情況

  1995年8月至2016年7月,梁二和陸某蘭共生育4男11女,之後未再生育。目前,4個孩子已參加工作,其餘11人在校就讀,其中高職1人、中職3人、中學1人、小學5人、幼兒園1人。當地公安機關先後於2000年、2013年、2015年、2016年為15個孩子辦理了戶口登記。

  四、關於對梁二家庭幫扶救助情況

  2015年,經脫貧攻堅精準識別,梁二戶被認定為建檔立卡貧困戶,按照標準享受了教育、醫療、低保等幫扶政策。2019年底達到脫貧標準,予以脫貧。因其家庭年每人平均純收入超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線,2020年8月不再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目前,地方黨委政府按照“四個不摘”政策要求,持續對其跟蹤幫扶。梁二、陸某蘭患有常見慢性病,已按規定納入慢病管理,15個孩子身體健康,全家享受家庭簽約醫生服務等健康幫扶政策。

  五、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處理情況

  2016年,“容縣梁二夫婦生育15孩”引發網民關注後,原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派出調查組,會同玉林市、容縣對此事進行了調查,容縣紀檢監察機關根據調查結果,對計劃生育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的時任容縣黎村鎮黨委書記、鎮長、副書記、副鎮長、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站站長、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站幹部、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等11名相關責任人作出了處理。

  本次調查發現,容縣縣委、縣政府及相關人員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工作不嚴不實,婚育法治宣傳不紮實,婚姻登記服務管理不到位,計劃生育服務管理不到位,戶籍管理存在漏洞,對2016年調查發現的問題整改不力。為此,依規依紀依法責令容縣縣委、縣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

  趙翔,中共黨員,現任玉林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14年2月至2020年2月擔任容縣縣長、縣委書記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不負責任,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梁二、陸某蘭未婚生育15孩及相關鄉鎮、職能部門長期未正確履職失管失察,在2016年上級部門調查結果反饋後,未及時督促整改,對相關責任人處理不到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決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李唐明,中共黨員,現任玉林市商務局局長。2016年6月至2021年7月擔任容縣縣長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履職不力,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在2016年上級部門調查結果反饋後,未及時組織整改。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決定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周建紅,中共黨員,現任玉林市工商聯副主席。2013年9月至2018年1月擔任容縣副縣長,分管計生工作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對計生工作失管失察;在2016年上級部門調查結果反饋後,作風不實、督促整改不力,未溝通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婚姻登記引導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決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劉城亮,中共黨員,現任玉林市園林中心副主任。2015年5月至2017年2月擔任容縣副縣長,分管民政工作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履行婚姻登記服務管理責任不到位;在2016年上級部門調查結果反饋後,思想上不重視、整改上沒行動,未督促職能部門開展宣傳引導做好婚姻登記。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決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趙冬夫,2011年1月至2020年9月擔任容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履責不力,對戶籍管理工作落實不到位,失管失察,造成不良影響。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鋻於其已因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雙開”,不另作處理。

  何烈琪,中共黨員,已退休。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擔任容縣衛生計生局局長期間,違反工作紀律,落實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責任不到位,對梁二、陸某蘭繼續生育問題失管失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決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李勇軍,中共黨員,現任容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2015年4月至2016年7月擔任容縣衛生計生局副局長,分管計生工作期間,對計劃生育管理工作落實不夠到位。決定給予誡勉。

  楊媛,中共黨員,已退休。2008年3月至2017年5月擔任容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分管戶籍工作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審核把關不嚴,未能發現陸某蘭雙重戶口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決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蘇立平,現任南寧橫州市公安局三級警長。2006年3月至2011年3月擔任黎村派出所戶籍民警期間,在未實地調查、嚴格審核把關的情況下,為陸某蘭辦理了戶口登記,導致陸某蘭雙重戶口問題。負有直接責任。決定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李進中,中共黨員,現任容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幹部。2014年12月至2019年3月擔任容縣民政局副局長,分管婚姻登記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不深不實,宣傳引導不力,婚姻登記服務管理不到位。決定給予誡勉。

  陳小兵,中共黨員,現任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宣傳處一級調研員。作為2016年帶隊調查“容縣梁二夫婦生育15孩”有關問題的負責人,對調查結果整改督促指導不到位。決定給予誡勉。

  調查期間,當地黨委、政府對梁二、陸某蘭進行談話教育,當事人表示深刻認識錯誤,將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積極配合做好戶籍更正等相關工作。

  “容縣梁二夫婦生育15孩”事件,暴露出我區有關地方黨委、政府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少數黨員、幹部工作作風不實、履職不力,存在失管失察、失職失責等行為。我們將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查處整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理念,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持續深化幹部隊伍作風建設,不斷提升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效能,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來源:環球網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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