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該感染者為男性,浙江衢江人,現居住地為衢江區廿裏鎮白馬新村,自述2月下旬至3月13日在衢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對面的兩中心工地從事電焊作業,13日17時下班後騎摩托車到江山。3月13日18時28分前往江山市人民醫院進行核酸採樣,結果為陰性;15日上午再次前往江山市人民醫院進行核酸採樣,經江山、衢州兩級疾控中心復核陽性,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症)。
病例活動軌跡如下:
3月1日至5日,在衢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對面的兩中心工地從事電焊作業,上班時間8時至17時。
3月5日,17時下班後駕車返回廿裏鎮白馬新村家中,後駕車前往江山,于18時34分到達位於江山市經濟開發區十里牌工業園毛塘路7號的浙江優琪科技有限公司,未再外出。
3月6日,6時52分獨自駕車前往廿裏鎮家中。16時駕車送兒子到廿裏初中,後返回廿裏鎮家中,未再外出。
3月7日,8時至17時在衢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對面的兩中心工地從事電焊作業,下班後駕車于18時50分到浙江優琪科技有限公司,未再外出。
3月8日,6時許駕車回到廿裏鎮家中,未再外出。
3月9日至12日,在衢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對面的兩中心工地從事電焊作業,上班時間8時至17時。
3月13日,8時至17時在衢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對面的兩中心工地上班。下班後騎摩托車于18時28分到江山市人民醫院北門的核酸檢測點進行核酸採樣,未進入院區。18時35分完成採樣後騎摩托車前往浙江優琪科技有限公司,未再外出。
3月14日,在浙江優琪科技有限公司做雜工,當日三餐均自備,未離開過公司。
3月15日,7時42分到達賀村鎮中心廣場,于8時37分駕車離開。8時50分到江山市第二人民醫院大門處,逗留2分鐘,未進入院區。9時21分到江山市人民醫院進行核酸採樣,採樣結束後在採樣處邊上等候核酸檢測結果,未進入院區。12時離開江山市人民醫院回到浙江優琪科技有限公司,未再外出。
與上述活動軌跡有時空交集的人員,請立即向所在社區(村)報告,配合落實相應疫情管控措施。
請廣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動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落實個人健康防護措施,養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保持安全社交距離等衛生習慣,積極接種新冠疫苗。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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