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淩晨,桐鄉市公安局鳳鳴派出所接群眾報案稱: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內,擅自發佈桐鄉某小區出現確診新冠陽性病例的虛假資訊,引起網路傳播。
接報後,鳳鳴派出所立即展開調查,後經調查取證,在鳳鳴街道文華小區一租房內將違法嫌疑人張某抓獲。
經審查,違法嫌疑人張某交代了3月13日晚在微信朋友圈內發佈涉及疫情不實言論,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在民警的教育下,張某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警方以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依法對張某予以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疫情當前,需要每個人齊心協力,共築疫情防控的銅墻鐵壁。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複雜,希望廣大市民認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積極配合相關防控工作,主動關注、宣傳官方資訊,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好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
網路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佈資訊、言論應遵守法律法規,對於編造、傳播、散佈謠言,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