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做好當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實降低疫情傳播風險,保障維護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即時起,平湖市全市啟動 I 級應急響應。
二、全市範圍內全面停工停業停學、關閉公共場所、停止人群聚集活動;
三、在全市區域內採取嚴格交通運輸管制措施;
四、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所有村(社區)禁止非居住人員進入,限制居住人員進出,落實“健康碼+體溫測量”管理措施。
五、交通檢疫:實施全市範圍的交通檢疫。
平湖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14日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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