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東莞市大朗鎮發生聚集性疫情。疫情的發生,暴露出東莞市重點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短板漏洞,一些黨員幹部存在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等問題。經省委和東莞市委研究決定,免去黃守應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職務;免去王長青東莞市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職務;免去畢洪波東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免去陳福坤東莞市大朗鎮鎮委書記職務;免去方德佳東莞市大朗鎮鎮委副書記、鎮長職務;免去張何東莞市衛健局副局長職務。以上人員和其他責任人的問責調查正在同步進行。
廣東省委、省政府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決守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存在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問題,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問責。
來源:北京日報 | 撰稿: | 責編:趙慧子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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