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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充電樁執行民用電價格 居民能享受到多大優惠?
杭州日報 · 見習記者 陳彬 | 發佈時間2022-03-10 09:39:23    

  近日,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提出,居民住宅小區設置的集中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生活用電”類別中的合表用戶電價。根據通知要求,這項措施已于3月1日起實施。

  私拉電線給電動車充電,將電瓶帶到家裏充電,甚至把電動車推回家中或在樓道充電……萬一電動車在充電過程中著火,將危及居民生命財産安全。

  橙柿直通車記者曾就電動車安全充電做過一系列專題報道。經過廣泛的民意調查與收集,記者了解到,之所以居民寧願回家充電,電動車公共充電樁收費價格偏高是一大原因。

  現在省發改委發文,明確了公共充電樁執行“居民生活用電”標準,對市民是一個利好信號,如果公共充電樁價格能降到“讓居民懶得把電動車帶回家充電”,住宅樓裏充電引發火災的幾率就會大大降低。

  市民:這是大好事

  外面價格更低,為什麼還要帶到家裏充電或者飛線呢? 我不會飛線充電了,畢竟充電樁的價格也不會更加貴

  《通知》一經發佈,就引起了市民的廣泛關注。

  橙友“靈光一現”:現在市面上的公共充電樁,電價不統一、費用不一樣,如果政策可以真正執行,那麼電動車用戶一方面得到了優惠,運營商市場定價也有了統一標準。但是,定價統一後,充電樁的標準是否可以進一步統一?比如是否有安全品質的評定,來保證正常的充電安全?

  橙友“136××××4234”:給電動車充電,雖然收費並不高,一元兩元的費用,但並不能説錢是小事。有的小區1元可以有10個小時,有的1元3小時不到,價格差距太大,市場應該統一。如果電動車充電可以按照居民生活用電收費,我覺得是件好事。外面的價格更低,為什麼還要帶到家裏充電或者飛線呢?這不是平添安全隱患嗎?解決了樓裏面的安全問題,我相信鄰里關係也會更加和睦。

  橙友“153××××1068”:我自己以前也有飛線充電的經歷,但也做了一定的保護工作:使用合規、安全性能高的線路、使用短路保護設備,後來社區也做過宣傳,我個人也覺得,既不安全也不美觀,而且就算可以保證線路安全,電動車電瓶的爆燃風險依舊存在,所以我也就把車推到公共充電樁去充電,寧願多交點錢。按照這個《通知》來説,我更加不會飛線充電了,畢竟充電樁的價格也不會更加貴。

  橙友“187××××0512”:我家小區電動車充電收費是0.25元1小時,但我朋友家是0.2元1小時,現在我新買了一輛電動車,充滿電需要10個小時以上,按照10個小時算,價格就差了0.5元。我也想過在家裏充電,但是畢竟還是存在安全隱患。如果改成民用電統一收費標準,利好就落實到了每個老百姓身上了。

  橙柿互動記者還採訪了不少市民,回復也相對統一:支援“居民住宅小區設置的集中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生活用電’類別中的合表用戶電價”。

  社區:很期待《通知》的正式執行

  希望更新設施與重新定價可以同步實施

  電動車集中充電,也是不少社區亟待解決的難題。

  閘弄口街道天杭社區書記張怡告訴記者,對於電動車收費貴、收費標準不統一等問題,社區一直高度關注。

  “社區也接到不少居民反映,諮詢能不能延長單次充電時間,有時候1元錢可能充不滿。”張怡説,目前天杭社區公共充電樁收費價格為1元5小時,趁著小區現在還在老舊小區改造,社區準備更替掉老的集中充電設施,改進車棚、車庫等集中充電區域。

  “因為老的充電樁需要更替,所以我們也希望,更新設施與重新定價可以同步實施。”

  天杭社區預計將在今年6月前結束老舊小區改造,在此之前,物業會根據發改委文件《通知》來引入新的第三方充電樁運營公司,社區會全程監督與指導。

  “首先是定價,在保證定價是居民生活用電水準後,我們會再和物業一起,與第三方公司研討運營方案,就包括更換公共充電場地內的充電設施、消防設備等等,保障居民充電安全。”張怡告訴記者。

  而在長虹社區,社區書記樓旭麗告訴記者,作為社區工作人員,很期待《通知》的正式執行。

  “2月份的時候,社區就已經關注到了相關的內容,目前丁蘭街道也很重視。”樓旭麗説,這畢竟是給居民帶來普惠。

  “目前長虹社區陽光逸城小區的公共充電樁由第三方運營公司負責。不同的小區引入了不同的第三方公司,也就造成了收費不一的現象。”樓旭麗説,收費標準不一,老百姓心中也有一桿秤,會去比較,統一標準之後就沒這種爭議了。

  業內人士:需要職能部門、物業與運營商三方齊心協力

  才能真正讓利給市民

  關於《通知》中的“執行民用電價格”,橙柿直通車記者之前也聯繫過杭州市發改委價格處相關負責人,可以確認的是,執行民用電價格的主體,是第三方的充電樁設備運營商,不是最終用戶。

  也就是説,電力部門對從事充電樁設備的運營商,按照民用電價格收取,相當於從源頭降低了運營商的成本。比如按照運營商入場、物業收取一定電費的模式中,運營商拿到的電價格大大降低了,平均為0.538元/度。

  但運營商會不會同步降低用戶的充電價格,或者延長充電時間,是不能保證的。因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服務是市場行為,最終執行價格要由市場來決定。

  橙柿直通車記者採訪了從事公共充電樁運營服務的業內人士王先生,對《通知》,他表示完全支援,但認為還需要觀望政策的最終落地情況。

  “目前公共充電樁進入小區,面臨兩個問題:一是物業在運營商入場時,會從中抽取多少利潤;二是運營商本身,是否可以保證用戶體驗、對用戶負責。”

  王先生説,工作中他也接觸了很多物業公司,“有的物業公司可能一年的盈利並不高,因此會希望從公共充電樁方面來獲取一定的利潤。”王先生説,如果物業可以不收取額外的服務費、進場費等費用,作為運營商自然是希望給到居民相對較大的優惠。

  運營商需要盈利,物業也想分一杯羹,而真正給居民的定價則又會高很多。因此王先生認為,如何規範物業在公共充電樁進入小區時的市場行為,是影響居民是否真正優惠的一大原因。

  另一個原因,則在運營商本身。

  “按照目前的充電情況來看,市場上的電動車,充滿大概需要1度電,假設1元足夠一輛車充滿電,運營商也能拿到40%-50%的利潤。站在行業的角度,我們延長充電時間或是降低價格,讓利給到居民也是可以的。”

  但現在第三方企業經營方向參差不齊,有的企業注重盈利,會忽視用戶體驗等方面,“目前根據《通知》,執行民用電價格的主體,是第三方的充電樁設備運營商,所以調價權還是在運營商手中。打個比方,物業不收取任何費用,而運營商之後還是根據原來的1元充4小時來定價,那麼現在運營商的利潤就變高了,而老百姓還是原來的價格,沒有享受到任何優惠。”

  王先生認為,所以居民要享受到真正的優惠,需要職能部門、物業與運營商三方齊心協力,“政府出臺相關政策規範監督,物業不得在運營商入場期間收取任何費用,運營商要保證用戶體驗與服務品質,那麼居民充電的費用就會大大降低”。 

來源:杭州日報    | 撰稿:見習記者 陳彬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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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杭州日報    | 撰稿:見習記者 陳彬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